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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高研班招生简章
· 征 稿
· (第三卷)约稿函
· 纪念刘海粟诞辰110周年全国书画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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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纪念刘海粟诞辰110周年全国书画大赛征稿
  2006年是艺术大师刘海粟(1896—1994)诞辰110周年,刘海粟大师于1912年创办了第一所“上海图画美术院”。当时年仅17岁的刘海粟怀着一颗“艺术报国”的赤诚之心,孜孜以求,以拓荒者的雄才大略,打破了艺术领域的传统旧习,开辟了艺术事业的新天地,为后来的艺术发展和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文明,更好地挖掘、研究、推广和发展刘海粟大师对艺术事业、教育事业一生的追求及其对社会的卓越贡献和开拓精神,加深对刘海粟艺术的宣传与研究,刘海粟艺术研究会将举办全国书画大赛纪念活动。活动要求:

  一、征稿对象:国内外书画家及书画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大赛分为:成人组(18岁以上)、少儿组(17岁以下)。

  二、作品要求:①美术作品含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素描等;书法(篆书、草书请附释文)。作品内容健康,题材不限、尺寸不超过六尺。每人限寄作品1-3件,免收参评费。须退的作品,作者须注明并汇20元保价寄费。②作品无须装裱装框。为准确入网登记,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性别、年龄、通信地址、电话号码、邮编。限寄作者200字左右简历一份及一寸照片2张,以便建立个人艺术档案。③省、市级以上美术、书法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可直接进入复评。

  三、评审及待遇:①大赛评委由全国书画名家担任评审委员会,将坚持终评、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成人组评出中国画、西洋画、书法各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10名、铜奖30名。优秀奖按来稿数量30%评出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获奖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少儿组颁发等级获奖证书。凡入选者都颁发证书和纪念品。所有证书皆有刘海粟艺术研究会会长、刘海粟关门弟子、著名书画家张省教授亲笔签名。获奖作者名单将在书法报、中国书画报、美术报等有关专业媒体上公布。②所有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大赛作品集,不再支付稿酬,获奖作者可按优惠价格订阅。③参赛作品除注明外原则上不退,作为对外宣传、推介之用,作品所有权及出版权归大展赛组委会所有。④本次书画大展入选者可以申请刘海粟艺术研究会会员,获奖者可以申请理事候选人。获奖作品将于2006年7月份在新加坡美术馆展出。

  四、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06年4月28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收件及汇款地址:(511370)广东省增城市邮政888信箱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全国书画大赛组 朱李娜收

  电话:020—33262858

  传真:020—8285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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