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报》社、静鹤斋艺术新苗学会与珠海新苗书画院在已成功举办八届小书画家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现举办第九届小书画家评选暨首届世界华人少儿书画节活动。该活动旨为促进和推动书画教育事业的发展,发现和培养书画新苗,增进华人少儿之间传统书画教育的相互学习与交流。有关征稿事宜如下:
一、征稿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海内外华人少儿书画爱好者,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美术活动中心、美术学校、书画培训班的学生以及关心和从事少儿书画教育的老师(教师年龄不限)均可来稿参评。
二、征稿要求:
1、题材不限、内容健康、形式多样,临摹、创作均可。
2、征稿类别:A、书法类(楷、隶、行、草、篆书),草、篆须附释文;B、国画类(花鸟、山水人物);C、西画类(素描、水粉、水彩、油画);D、儿童画类(彩笔、蜡笔、简笔画等);E、其他类(版画、雕塑、剪纸、装饰画、工艺画、摄影等)。
3、参评者正楷填写标签,贴于作品反面右下角(附表供复制)。
三、评选方式:
评选按幼儿(4至6岁)、儿童(7至12岁)、少年(13至17岁)、园丁组(18岁以上)四组进行初评、复评。凡入选者均寄给“入选通知书”和“入选登记表”。评委会收到登记表,确认作者实际年龄和本人作品相符合后,作出终评。
四、评选与奖项:
1、幼少儿各组评出“小书画家、优秀小书画家、杰出小书画家”三种荣誉称号。
2、在等级荣誉称号的基础上再评出个人作品金、银、铜及优秀奖。
3、园丁组按参评稿件的数量与质量评出优秀、杰出书画园丁的荣誉称号,同时对其参评作品进行评奖。
4、获得荣誉称号和作品获奖者均颁发证书,集体参评获奖30名以上授予“书画育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杯。
五、书画节活动:
1、“书画节”是在本届小书画家评选基础上进行的一项大型少儿书画学习与交流活动,由珠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参加协办。
2、“书画节”活动内容:第九届小书画家评选颁奖;小书画家作品展览;书画家与小书画家现场挥毫;书画教育研讨;专家讲座及旅游观光写生等。
3、凡参评者均可申请参加2006年暑假在美丽的海滨城市珠海举办的“世界华人少儿书画节”。有关具体事项将在“入选通知书”中详细告知。
4、本届小书画家评选活动获奖名单和部分作品将在《美术报》、《艺教导报》上刊登,同时报道有关“书画节”活动情况。
六、参评须知:
1、参评作品须本人手笔,若发现非本人作品或年龄不符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2、参评作品限每人一种类别一幅,来稿不退,作品无须装裱,雕塑作品可寄照片。
3、获选作品可入编入展第九届小书画家优秀作品暨首届“世界华人少儿书画节”画册和展览。
4、来稿地址:(519015) 珠海市817信箱小书画家评委办收(勿寄个人)。
七、征稿时间: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即日起至2005年12月底止;第二批从2006年元月至5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第一批参评者的“入选通知书”在2006年3月初寄出,第二批于2006年5月底寄出。
联系电话:(0756)3330220
传真:(0756)3376169
作品类别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学校 指导老师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第九届小书画家评选暨“少儿书画节”作品参评标签
注:1、此标签可复印或复制。请用正楷字填写,贴于作品右下角。
2、回寄地址:中国珠海市817信箱小书画家评委办。邮编:51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