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 记者 王平 蔡树农 2月28日,文化部艺术品市场立法调研座谈会在浙江省文化厅举行,刘玉珠、李晓勇、李蕊、杨越光、吴山明、陈振濂、章利国、潘鸿海、王秋潮、任群、钱剑力、王平、曹工化、陆镜清、蒋频、周岳平等领导、专家、媒体工作者、艺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出席。
较多观点认为,艺术品市场的造假行为严重妨碍了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假者“信心十足”地由低档价位向高档价位“华丽转身”。造假、贩假、“假”打、用假,一“假”到底。乃至见真疑真,疑真“畏”真。在识假辨假的焦点上,几乎所有与会人员都存在分歧。或谓采信高科技手段;或谓凭知识、经验的老套路“望、闻、问、切”;或谓鉴定程序合法性、专家组成合理性、利益回避制等等。其中最具创意的新说,是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王秋潮提出的,即如何处理书画假货,像假造人民币一样,假造书画需不需要作没收、罚惩、销毁处理?
另有观点认为,“假”的问题是与艺术品市场运作与生俱来的,它本身不算什么大问题。艺术品市场的大问题,是各个运作环节,在平衡各自利益的同时,所应该承担的权利与义务。政策、人才方面的“补漏”十分关键。艺术品价值估算是综合性指标。艺术品鉴定无法完全依靠科技手段量化定性。所以,对培养以中产阶层为消费主体的艺术品经营者,必须鼓励倡导保真、诚信销售,以使艺术品市场的朝阳产业,立于不败之地。
也有观点认为,监管整个艺术品产业链的每一个链结点,“扬善抑恶”,实行竞争的准入制、透明的公示制,推广以时日,定能奏效。
个别观点认为,艺术品市场虚胖的泡沫问题、艺术品创作优劣问题才是值得引起警惕的危机性问题。
《艺术品经营管理条例》(暂名)迟早有一天要出台。关于艺术品市场的忧虑争议越多,越能促进《条例》制定的完善性、可操作性。以此观照当天直奔主题的言论,都是建设性的。虽然我们注意到一旦牵涉敏感话题,比如税收、税种等,各个身份的发言者的态度是微妙的。但他们并不想掩饰这种微妙的“条件反射”。也许,对文化部下地方调研的文化官员,他们想得到的信息正是“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