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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
“情系特奥会 爱心满中华”全国书画艺术大展征稿
  由中国残联、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特奥委主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于2006年8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

  为了办好特奥会,宣传特奥会,扩大特奥会的影响,提高全民扶残助残意识和赛会文化品位,表达全国书画家对残疾人和智障人事业的关爱及对特奥会的支持,特举办“情系特奥会,爱心满中华”全国书画大展,有关事宜如下: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指导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

  王东华 全国第四届特奥会筹委会执行主任 黑龙江省副省长

  艺术总指导

  刘大为 中国美术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赵长青 中国书法家协会驻会副主席

  执行主任

  赵文州 全国第四届特奥会筹委会秘书长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

  衣恩普 全国第四届特奥会筹委会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段有山 全国第四届特奥会筹委会副主任 黑龙江省残联理事长

  赵勤义 全国第四届特奥会筹委会宣传部部长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 环 全国第四届特奥会筹委会志愿者部部长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

  秘书长 段有山(兼)

  副秘书长:

  李晓梅 全国第四届特奥会筹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黑龙江省政府科教办副主任

  袁克敏 全国第四届特奥会筹委会宣传部副部长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处长

  魏松贤 全国第四届特奥会筹委会宣传部副部长 黑龙江省委外宣办副主任

  任 何 全国第四届特奥会筹委会宣传部 原黑龙江经济报社社长

  杨墨纯 全国第四届特奥会筹委会集资部 省中外书画交流会副会长 松雷书画院院长    

  二、评审委员会

  主 任:李荣海 中国美术家协会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陈洪武 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副书记、副秘书长

  秘书长:杨墨纯

  成 员:由主办单位会同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专家评审团。

  三、征稿范围: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美协、中国书协、各省市美协、书协、画院、艺术馆等专业团体及具有一定水准的海内外书画家均可投稿。欢迎海内外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的企业冠名赞助。组委会将按照全国第四届特奥会捐款、捐物回报办法执行。(参阅特奥会网站:2006specialolympics.com)

  四、征稿内容:

  (1)美术作品:国画、版画、油画、水彩、水粉

  (2)书法作品:题材不限,书体不限

  五、稿件要求:

  (1)作品不需要装裱(篆文、草书请附释文)

  (2)绘画、书法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形式、尺幅、题材不限,尽展个人所长。每位作者限送1-2幅作品并附300字内艺术简历一份(打印稿)。

  (3)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和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投稿作品免于初评(请附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会员证复印件)。

  (4)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书写姓名、年龄、单位、电话、地址、邮编。

  六、入展和评选:

  本次美术、书法大展各评出金奖30名,银奖50名,铜奖80名,优秀奖120名。获奖作品名单将在全国相关媒体上发布,获奖及入选作品将在展览开幕前结集出版。大展组委会届时将邀请获奖及入展作者参加大展开幕式。发给获奖作者价值500元的大展作品集和爱心书画家奖牌。评委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实力、重水平、不薄新人,为此,评委名单待评审后在作品集中公布。鉴于本次大展旨在扶残助残,贵在奉献爱心,故不收评审费、参展费。

  七、征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06年5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顺益街14号

  (全国第四届特奥会筹委会“情系特奥会,爱心满中华”全国书画大展组委会)

  收稿人:杨墨纯

  联系人:陈学玺 吕守堃

  电话:0451—87005617

  13351110311

  传真 :0451-87004046

  邮编:150090    

  E—mail:teao2006@126.com

  九、展览日期、地址:

  2006年7月下旬,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十、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来稿一律不退,所有权、出版权、处理权归大展组委会。

  2、凡投稿参加大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本启事的解释权归大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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