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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让艺术记下历史
国家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工程申报会全体会议在杭召开
  本报杭州讯 王凯 2006年3月29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工程申报会全体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陈晓光、钟山、汤恒、刘中军、刘大为、龙瑞、范迪安、许江、马英民、吴长江、杨建新、蒋昌忠出席了会议。钟山、陈晓光、汤恒在会上相继致辞,刘中军就具体申报情况作了相关说明。本次会议标志着由国家文化部、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的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二十世纪的中国美术,曾产生了一批经典的主题性美术作品。这次国家出资亿元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是要充分发挥美术家们的智慧和艺术才华,艺术地再现特定时代之下特定的文化精神以及本民族独特的精神气质,用艺术的方式来塑造国家和民族的形象。

  此次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选题实施方案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开始,包括“虎门销烟”、“太平天国”、“火烧圆明园”,直至“中国加入世贸”、“载人航天技术”等共100件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创作形式分为国画40幅、油画40幅、雕塑20件。创作工程先由画家个人选定创作内容后向各地文化部门申报,经专家评审后正式签约。全部创作工程将于2008年完成,作品由国家博物馆等有关机构收藏。创作工程的内容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重大历史题材大型主题性美术创作。其中新创作品的比例不少于80%,移植加工作品的比例不超过20%;二是主题性美术创作理论研究;三是展览、研讨和收藏等系列活动。创作完成后,计划在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地举办“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巡回展览”,并召开“主题性美术作品创作理论研讨会”,同时将出版《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集》和《主题性美术作品创作论文集》。创作完成后,全部作品由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等有关机构收藏。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个人所有,作品所有权归国家文化部。

  据介绍,无论是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申请,但是单位申报不得超过3件作品。申报者要拿出构思、小样和创作想法,申报工作将于7月份之前结束。据悉,浙江省也将拿出5000万元启动浙江省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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