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新扬州画派,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扬州市国画院创作队伍,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中国画创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不限地域、户籍,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①1961年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省级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或美术绘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②从事中国山水、人物、花鸟画创作,在省级文化主管部门、省美协举办的省级展览中有参展和获奖的经历。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的艺术造诣。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6年9月10日至9月25日
报名地点:扬州市国画院(扬州市长征路15号 邮编:225002)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扬州市国画院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交下列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美协会员证、任职资格证书、参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供一整套反映创作成果情况的画册,近期作品照片(作品需注明尺寸)和专业论文,专著及联系方式等材料,初评材料不退还。材料可以邮寄。
三、考试
1.初审。报名日期截止后,根据申报材料,组织市内外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按1∶3比例择优筛选出15名左右画家进行展示、专业考试和面试。
2.展示。初审入围者需提供代表本人最高艺术创作水平的作品4—6幅,其中6尺整张作品不少于2幅,组织提交的代表作举办画展,进行社会公示,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招聘结束后,展示作品退还作者。
3.考试。组织入围画家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专业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中国画命题创作等,由市内外著名画家和美术评论家担任评委。面试由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工作组。
四、录取
考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市文化局根据专业考试、面试成绩,参考社会评议意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招聘人数,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文化局和市国画院组织政审。政审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实行编内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514-7326757 7930238
联系人:顾扬 赵小平
网址:WWW.yzwhw.cn/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514-7866436 7368532
联系人:罗瑞
链接>>>见(WWW.msbw.cn) 美术报网络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