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联网上有人把傅抱石4620万元天价作品《雨花台颂》的账算了一下。
一、4200万元落槌,加之10%的佣金,其交易金额为4620万元。
二、拍卖公司佣金按照落槌价的10%分别从委托方及买家双方收取。《雨花台颂》落槌价为4200万元,拍卖公司则分别从双方各收取420万元,共收取840万元人民币,这就是拍卖公司的毛利润。但是拍卖公司需要缴纳两个税项,其一是“拍卖营业税和教育附加税”,征收比例为毛利润的5.5%,即840万×5.5%=46.2万。第二项要缴纳的税项为企业所得税。在扣除公司前期投入的情况下(比如为某作品专门所出图录、宣传及酒店费用等)再减去已缴纳的营业税额,按照33%的比例缴纳。即840万元减去46.2元万后再减去“公司投入”(不固定,各公司情况不确定)之后所得数字乘以33%,所得数字金额即为应缴企业所得税。换句话说,拍卖行至少可获利500万元。
三、《雨花台颂》这幅作品对于其提供者即卖家来说,除了向拍卖公司缴纳10%佣金外,也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根据拍卖公司的具体情况,有的还应缴纳1%保险费(若公司给上了保险,则扣除,未上保险则免)。同时,如果拍卖公司对这幅作品专门出过图录,或者给予了重点宣传,则需要向拍卖公司缴纳一定的图版费(或称服务费,公司对于图版费的额度并无定额,双方可以协商。在一些大件作品协商过程中,这笔费用多数是不收的,毕竟是门面么)。
对于卖家来说,除了缴纳10%的佣金外,另一项较大的支出就是个人所得税。如果根据最新的法规,此税项应由拍卖公司代缴代扣,额度为3%,即由4200万元落槌价减去420万元(10%佣金)外乘以3%,个人所得税需缴113.4万元。
粗略计算,卖家获利至少也在3600万元,当然纯利润还需减去买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