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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传统为何物
□梁平
  115年前,即1891年,高举变法大旗的康有为,著就了一部著作——《广艺舟双楫》。书中的每一段文字似乎都充满着“法古求新”四个字。法古的目的是为了求新,这个新主要表现在审美标准和价值取向上,康氏的本意并不是要将书法恢复到秦汉魏和六朝,而是期望在“法古”中建立新的审美标准。这一切审美理想是通过什么来表现的呢?康氏在“缀法二十一”开宗明义地说“书法之妙,全在运笔”。也就是说:他认为,书法所有的美妙,全是通过运笔表现出来的,并很明确地提出了较为完整的一套执笔之法,用笔之理,笔势要求和笔意取向(在他那个时代,笔法和笔势是不分的。我们现在不能苛求他们,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康有为这个变法的倡导人物,并没有摒弃和否定运笔技法,而且还相当重视。

  至此以后的七十年中,康有为的追随者们念歪了康氏的“经”,用笔技巧日趋衰败,以至在作品中看不出较为完备和正确的用笔技巧。但这些碑学者们,还都举着“书法用笔为上”的大旗,并没有摒弃和否定。尽管他们的书法实践与其理论主张、口号相去甚远。

  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近代书法理论家和大法家——沈尹默先生,力挽狂澜,总结了前人的用笔经验,提出了一整套用笔理论并身体力体。他的理论和实践,再现了唐、宋间严格意义的用笔技巧、笔势走向和笔意表达。他的书法主张,大家都知道,不复缀述。至此以后的近二十年中,其理论和实践,对中国书坛产生了较多的影响。

  我们再上溯到书法至进入自觉时代,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这近二千年的历史中,数不清的书法家和善书者们,不论他们的书法实践正确、完整与否,都提倡并孜孜追求着书法基石——笔墨技巧。

  这就是我所认为的书法传统——历代书法从事者们所提倡并孜孜以求的书法艺术最基本的理念。这个理念有二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层,书法理想简单地说就是你想把字写成什么样,属意识形态层面;第二层书法技法,即这字怎么写和为什么这样写,属技术层面(这些另文再述)。这里只谈技术层面,因为这是最关键的,书法理想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这个技术层面上的内容具体地讲,就是实践已经证明是正确的、严格意义上的书法笔法。笔法包括:执笔、笔法、笔势。关键词是,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严格意义上的书法笔法(主要是指笔势。笔法即中锋用笔,笔势可千变万化)。唐朝的张怀瓘在其书论中提出书法是“无形之相”,它什么也不摹拟,什么也描述了,它什么都不是,但又什么都是。“无”就包含一切,“无形”也就是“有形”,一件艺术作品,总是有可观可感的交换符号,也就是形象。书法的形和象简单地说形包括单字的结体和整幅作品的章法,“象”包涵着气韵。这形象归纳到一点就是线条,这线条的意韵。这就是书法的形象,这线条的意韵是通过笔势来表现的,也只有笔势是可观可感的。笔法和笔势是书法美的根本点,书法美也就是笔法美和笔势美。正确的严格意义上的笔法,就能完整、充分表现作者的美学理想,也就是对于书意的表达和书意转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沈尹默先生在1955年所著的《书法漫谈》一文中,有一章节是述“书家和善书者”,温故一下这段文章的主要观点对我们现在来说,大有裨益。“有天份,有修养的人们,往往依他自己的手法,也可能写出一笔可看的字,但是详细检察一下它的点画,有时与笔法偶然暗合,有时则不然,尤其是不能各种皆工。既然这样,我们自然无法以书家看待他们,至多只能称之为善分者。讲到书家,那不得精通八法,无论是端楷,或者是行草,它的点画使转,处处皆须合法,不能丝毫苟且从事,……”文中还列举了宋代的苏东坡这个善书者以资说明。“他自己曾说过:‘我书意造本无法。’黄山谷也尝说他‘往往有意笔不到处’。就这一点来看,他又是一个道地的不拘拘法于法度的善书的典型人物,因而成为后来学书人不须要讲究笔法的藉口。”综观整个书法史,以能得笔法为尚,不得笔法为憾,古代书论有大量记载,可资证明,这一历史史实也说明了古代有许多甚至大部分人是不得笔法的,历史上如此,现今书坛也一样充斥着不少善书者和伪书家,以至使后人鱼鲁不分,麦黍不辨,搞不清什么是严格意义的书法笔法。

  近二十年来,有些伪书家,指鹿为马,将错误的笔法,当“圣经”大肆“布道”,以讹传讹,影响甚广,祸害了一大批初学者和分辨力不强的追随者,这些人没有用自己的脑袋去思考,没有用自己的眼睛去看,没有用自己的实践去检验,没有用自己已有的经验去审视这些“伪理论”。尽管如此,这些“伪书家”还是提倡和追寻笔法,只是他们的那些东西,不够完整,不够科学,不合唐朝书家的书法准则罢了。

  这些人比起下面所要说的“逆子们”来说,要好多了。至少他们还打着“笔法论”的幌子。

  现在,有些“逆子”叫嚷着写书法不要笔法,大有打倒“孔家店”之势。我真难于想象,没有笔法支持的“书法作品”是书法艺术吗?照着这些人的理论,假如,让一只有神经质倾向的大猩猩,在它情绪十分失控的情况下,拿起一支毛笔,在纸上“写一下”,这些墨痕一定是件“杰作”,因为,这件作品无拘无束地发泄了它的“情感和思想”。若真的如此,我们人不要写字了,让猩猩去“写”,我们这些高级的灵长类动物去欣赏那些低级的灵长类动物所创作的“佳作”!这是可笑的,也是可悲,更是可怕的。

  我们现在在讨论什么是书法的传统,这还没有讨论出共识来。是否30年后或20年后我们再来讨论,写书法是否要用毛笔?用毛笔写的汉字是不是就是中国书法艺术?这个,我们现在还不知道,那就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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