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记者 潘欣信 10月26日,文化部下发“文人函〔2006〕2075号”通知,正式通告原中国画研究院更名为中国国家画院。通知指出: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国画研究院更名为中国国家画院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124号),中国画研究院更名为中国国家画院,事业编制仍为63名。
通知同时强调,中国国家画院的主要职责为:开展国画、书法、篆刻等艺术的创作、研究以及展览、收藏工作;承担国家重大美术课题及国际性国画创作、研究任务;开展国内外相关艺术和学术交流工作;开展国画、书法、篆刻等艺术的教学培训等工作;承担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画研究院是国务院文化部直属的我国最高的国画学术研究机构。该院前身系197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画创作组;1980年建立中国画研究院筹备组,1981年11月正式成立中国画研究院。研究院坐落在北京西三环北路,下设创作研究部、展览馆、院办公室、总务部及工会等部门。中国画研究院首任院长系我国山水画大师李可染,李可染逝世后,画家刘勃舒继任院长。现任院长为山水画家龙瑞。中国画研究院的办院宗旨是为了研究、继承和发扬中国画艺术的优秀传统,促进现代中国画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探索和创造,为中国画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