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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6版:美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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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届全国
美术教师作品展
答疑
· “首届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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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首届全国
美术教师作品展
答疑

自本报“首届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系列活动启动以来,得到广大美术教育工作者的关注,很多读者来信、来电咨询此次活动相关事宜,本版特回复部分读者的问题,亦希望准备投稿的朋友更充分了解此次活动,并对支持本次活动的美术教师表示感谢!
□韩洪刚
  ■本人师范院校毕业,现在是职业画家,可否参加此次活动?

  ——广州 范先生

  答:本次活动的对象是全国美术教育工作者,谢绝其他工作人员参与。入选作品将公布于《美术报》网络周刊,如有非美术教育工作者入选,将撤销其评审资格,欢迎监督、举报。

  

  ■我是退休美术教师,可否参加此次活动?——江苏 齐老师

  答:本次活动仅限于当前在职美术教育工作者。

  

  ■本人从事教育工作10多年,但并不是正式的在编教师,请问可否参加此次活动?——山东 闻华

  答:本次“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系列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美术教育工作者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鼓励优秀的美术教育工作者。只要当前在从事美术教育相关工作,不论学历、职称的高低与工作性质的差别,都可以参与,但需所在单位(教育机构)的证明。

  

  ■可否先寄作品照片参加审评,入选后再寄原件?

  ——江西 刘云卿

  答:当前有些展览的评选采取用照片评选方法,但照片的质量有高低,摄影技术直接影响作品的效果,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的投稿作品更容易受摄影的制约,为了确保此次活动的公平、公正,本次活动只对作品原件评审,谢绝作品照片投稿。

  

  ■我从事美术考级工作,涉及中小学美术教育,应属于哪个组别?

  ——黑龙江 万虹林

  答:本次活动分为高等院校、中学、小学(幼教)三大组评选,每组分别设奖,部分美术教育工作者由于工作的性质,工作涉及多个组别时,投稿可自选其中一个组别。

  

  ■可否先寄作品参加评选,资料整理齐再寄出?——安徽 仝老师

  答:由于投稿作品较多,作品与资料将统一编号,为了避免混乱,请投稿时作品与个人资料以同一邮件寄出。

  

  ■装裱后的作品可否参展?

  ——广州 邵老师

  答:可以。

  

  ■此次活动是否有特约作品?

  ——浙江 何君

  答:本次活动的特约嘉宾为从事美术教育工作并在艺术上有较高造诣、全国知名的艺术家。

  

  ■入选后编入《首届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作品集》是否收费?

  ——陕西 蒋巍

  答:本次活动旨在给广大美术教育工作者展示自身的学术、促进交流的一个平台,鼓励成绩突出者,推动美术教育事业深化,经费由《美术报》支付,投稿者不需交纳报名费、评审费、版面费等相关费用。

  

  ■获奖者在编入《首届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作品集》中占多大篇幅?——浙江 李华

  答:活动期间,《美术报》将以号外刊形式出版《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作品集》(开本为4开),每位获奖者占半个版面,内容包括生活照片、教育理念、作品,全方位展示每位入选者。排序以特约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入选作品为序,同一奖项以年龄为序。

  

  ■如作品未入选,可否退还?

  ——辽宁 屈老师

  答:考虑送选作品可能较多,原则上未入选作品也不退稿。但如有特殊原因,请投稿前电话联系说明,征得活动工作人员同意,并付足退稿邮费。

  

  ■我是高中美术教师,大学学习的是雕塑专业,请问雕塑作品可否参展?——江苏 许老师

  答:“首届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美术作品的形式仅限于国画、油画、版画、素描、水粉、水彩、书法7大类,雕塑、篆刻、摄影、手工、设计等美术形式将在以后的活动中根据需要再作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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