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最早起于周代,只是既无文字亦无图案的竖石,“当刻石之文皆谓之碑,当是汉以后始”(《语石》)。“碑的形式根据内容和使用范围分为:刻石、碑、碣、墓志、塔铭、刻经、造像、石阙、摩崖、题名、桥柱、井柱、享祠纪事、界石、画像、题字等”(陈炳昶《中国碑帖鉴赏与收藏》)。
重要的碑刻,其文字和图画,往往出自名人之手,然后再请名刻手依样刻出,以便传之永远。
刻碑是一种极为精细的工作,首先是阅稿,即仔细审视书法家写出的样稿:大小、行距、结构、排列等。然后是选择合适的石料,先以沙石粗磨平整,继用沙皮打磨,复以细刀砖磨光,直至腻滑为止。接着,用磨得浓酽的上等墨汁,刷在石上,名曰“上墨”。待墨汁干后,用烙铁烫白蜡均匀地在墨上覆盖一层,尔后用细铲削去过厚和多余的部分。另外,还要把透明的纸张覆盖在碑文原件上,用细描笔墨线“双钩”,再用银红作红线“双钩”,叫做“过朱”。将“过朱”的透明纸,妥贴地平铺在上过蜡的碑石上,用木棰垫着羊毛毡,敲击钩本字样,让“双钩”红线清晰地印到蜡面上,接下来就可以进行镌刻了。
刻法一般分为阴文、阳文及双龙(双钩线)。工具为一铁板,六寸长,八分阔,三分厚,作敲击刀具之用;再加上各种型号的刀具。优秀的刻碑手,能尽意地表现书法家原件的风神与笔势,西安碑林中的许多作品,即属此类。刻石技法,古人分之为镌、凿、雕、切。镌为以重力压迫刀具,使刀镌石而不浮滑,如金属镌除;凿为以锤(铁板)击刀具而切去石质;雕是刻法比较灵活的运用;切为刀具削除石质,以腕力执之削石,防稍薄石损。
造就一个优秀的刻碑手,殊非易事。郑逸梅在《刻碑名手黄怀觉》一文中,写出了黄怀觉苦练刻艺的感人事迹。他生于1904年,读了数年书,因家境贫寒,14岁辍学到苏州征赏斋当学徒,由店主(也是老师)黄吉园教他刻碑、拓碑和装裱,学期为六年。“每天天没亮,店门尚未开,即摆好马步姿势,在凳子上练习糊帚工夫。那是握着一具棕制的刷子,为拓碑的基本功,也是装裱的必修课。夜间点燃了一盏灯,灯的周围用布蒙起来,防止灯光的散射。刻字用的刀和铁板,也用布包着,减低敲击的声响……埋着头在木板上和石板上练刻小楷法书,直至三更半夜,才得停手。”同时,经常叩访名画家、书法家以及名刻手,向他们讨教。六年满师,走南访北,虚心地向各地名流学习。“凡此种种,都溶化到镌刻中去,渐渐地掌握了肥瘦短长、偏重徐疾,视石如纸,视刀如笔。刻字也好,刻画也好,都能取意形神,不滞不囿了。”
黄怀觉一生中刻过许多名碑,如《宁绍会馆重修记》、《重修于公祠碑》、《阵亡烈士纪念塔碑》、《枫桥夜泊诗碑》。粉碎“四人帮“后,杭州西湖岳飞墓依岳飞书本所刻的《前出师表》和《后出师表》共47块碑石,皆由黄怀觉领着两个儿子共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