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资金”自2002年启动以来,截至2006年5月,累计共实施14个重大征集项目,使用中央财政资金近2亿元,抢救征集了流散于海外各类珍贵文物203件(套)。国家文物局原顾问谢辰生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文物回流给人的印象好像都是靠钱去买,“事实上,在文物购买中要冷静思考、理性从事,中国流失在海外的文物数量繁多,情况也十分复杂。如果不分情况,一味去用钱购买,就相当于承认了这部分文物的合法性,于情于理都难以接受。”
■回流不能光靠掏钱买
“其实自解放以来,我国政府就一直很关注流失文物的抢救。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外汇极度缺乏的情况下,政府就拨巨资抢救了《中秋帖》、《伯远帖》、《五牛图》等。在专项资金设立之后,这项工作得到更大的重视和关注。”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文物鉴定研究室主任张习武日前表示,现在每年5000万元的财政划拨,面对动辄天价的文物市场,无异于杯水车薪。鉴于有限的资金,现阶段国家只能重点收购少量有代表性的、文物艺术价值极高的珍品。而民间公益组织的加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资金不足造成的遗憾。比如“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2003年7月启动“国宝工程”,就由著名企业家何鸿燊博士捐资购回了流失海外140余年之久的圆明园猪首铜像。张习武认为,我国文物流失背景复杂,不同情况应有不同措施。那些“被侵略者抢走的东西,我们应该保留追讨的权力”,“应当分清文物的来源和渠道,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抢以致哄抬价格现象,用远超于文物价值的价格购回这些文物是一种浪费,甚至给正常渠道的文物回归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国家文物局在行动
事实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2004年在美国考察访问时,就向美方提出要求美国严格限制所有超过100年的中国古董流入美国。也就是说,民国之前的文物均在限制之列。据悉,1949年以来,中国实行的一直是乾隆六十年(1795年)以前的文物限制出境。这一要求不仅将限制出口美国文物的年限扩大了一百多年,更重要的是,美国政府将第一次承担起阻止中国文物流失的责任。
该要求的依据是美国在1983年曾经通过的一项文物进口法案。该法案同意向努力保护自身遗产的国家提供帮助,限制相关文物进口以切断美国市场对该国文物的需求。
“我们不是第一个向美国提出这种要求的。”当时参与中美谈判的国家文物局官员说,此前已经有意大利、哥伦比亚等11个国家在美国成功申请到了进口禁令。文物界人士认为,之所以首先选择美国提出保护要求,是因为美国是中国走私文物的最大销售地。《华尔街日报》报道,从中国流出的近半数古董文物最终都落到美国的收藏家手中。
据《纽约时报》前不久报道,原定于今年秋天表决的美国国务院目前暂时推迟对中国所提出美限制中国艺术品以及文物进口的要求。有关专家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意大利与希腊政府彻查被盗文物买卖中的多宗交易和错综复杂的买方、卖方和中间人关系以及柔和的文化外交政策等经验均值得中国借鉴。
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
◇声音:国际合作,流失文物理想的回归方式
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把流失文物定义为1840年鸦片战争后到1949年新中国建立的一百余年间,因战争、盗掘等不道德的和非法途径而流失海外的文物。其中应当讨还的流失文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战争中被抢掠的文物,如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时,曾掠走大量文物,其中很多文物后来被英法两国的博物馆收藏;另外一类是不可移动文物,如雕刻、壁画、建筑构件等。由于在抢掠、盗掘过程中,文物造成了破坏,并脱离了原有的环境,最终导致文物所代表的特有的历史延续性和文化艺术完整性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害。
鉴于我国文物流失的巨大数量和流失历史背景的复杂性,我国海外文物艺术品的回流应采取政府主导、民间补充、市场推动相结合的方式,在及时回购的同时,也不放弃正义的声讨。从2002年起,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正式启动了国家重点文物征集专项资金,每年拨付5000万元用于征集流失海外文物,《研山铭》是专项资金的开山之作。另外,如香港实业家张永珍以4150万港元在香港苏富比拍卖行春季拍卖会上拍得雍正官窑粉彩蝠桃橄榄瓶瓷捐赠给上海博物馆的公益回归方式也值得倡导。对于应当讨还的文物,在向收藏这些流失文物的国外博物馆表明立场的基础上,理想的途径是通过相互理解、平等对话、文化交流、国际合作等方式促成流失海外的珍贵文物回归。(东方早报记者 陈怡采访)
据12月13日《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