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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41版:美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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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高考“阳光工程”
——2007美术高考新政策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受到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关注。教育部公布了《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继续 实行“六公开”,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有关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 加强工作针对性,杜绝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并对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试、录取等环节作了更为细致、周密的调整和安排,新的一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将进一步细化落实“阳光工程”。

  关键词:省统考 校考

  政策: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将直接使用省级联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测试。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若需进一步考核,可由学校在省测试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加试。

  解析: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应为本地区考生单独组织或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组织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和速写。

  各省高考招录政策规定,报考省内外院校(包括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联考。未参加联考或联考成绩未达到省统一划定的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加试,没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今年很多省份在院校加试前进行美术联考,这条硬杠杠提前把一些考生拦住了。美术联考提前最直接的效应就是参加院校专业加试。

  关键词:编制分省

  政策:2007年起,除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所有高校都要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办向社会公示。

  解析:教育部规定,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中,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余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根据艺术类专业特点,可分文、理科编制。编制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的高校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往年没实行分省计划,全国统一按分数线排队。由于分省命题难度不一,山东、浙江等地考分较高,而部分地区考分相对较低,导致部分地区考生在录取时吃亏。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04年录取山东考生约为80人,占当年高校新生的1/3,而湖北考生只有寥寥几人。新规有利于改善这一不均现状。

  在目前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还远远不能满足人们需求的背景下,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公平。编制分省对人口大省是公平的,那也仅仅是数字上的“一碗水端平”。例如:基础教育水平差异大的省份均分计划是否科学?人口基数相等但是考生数量不一的省份如何分配指标?此外,扶持经济落后、人才匮乏地区,均分招生计划的公平能否保证该地区未来人才引进的公平?

  关键词: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内容: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解析:专业考试后,省级招办和招生院校须分别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发放省级统考合格证书和校考合格证书,作为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的凭证。其中校考合格证书发放数量的上限不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校考合格标准将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

  报考统考专业,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若院校组织校考的,考生还须在获省级统考合格证基础上,再获校考合格证)、报考省级统考未涉及的校考专业,考生须获得校考合格证后方能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关键词:专科、民办、独立院校

  内容: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

  解析:为了进一步规范艺术类专业考试,教育部强调,凡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跨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拟设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此举,加强工作针对性,杜绝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较好地治理招生乱收费,任何地方和高校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

  关键词:高职院校

  内容:高职(专科)文化成绩分数线划定比例提高,录取时间有调整。

  解析:教育部规定,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从2007年开始,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2007年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将安排在各省普通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从今年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调整的情况看,艺术类招生中对文化课的要求越来越高,文化基础薄弱的考生跨进大学校门的难度加大,同时,高校对此类学生的英语、计算机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使“艺考”如愿中榜也未必能够顺利毕业。因此广大考生应该努力夯实文化基础,同时考虑兴趣爱好、自身特长、专业前景以及家庭经济条件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报考,只有这样,艺术之路才能够走远走好。

  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是为避免文化成绩较高的艺术类专业考生,被其他院校“抢先录取”,而错过普通本科录取机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关键词:违规

  政策:加大对作弊考生的处理力度。校考专业测试中作弊的考生,也将被取消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所有违规事实要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档案。

  解析: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在省级统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违规事实还将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在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由省级招办根据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书面报告,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此变化考生最需重视,不可再心存侥幸。近年来,艺术联考纪律严格,考生一般不敢作弊。但各高校特别是外省高校,在组织专业单独测试时,时有考生舞弊,各校对此处罚较轻,顶多就是取消参加该校录取,并不影响报考其他高校。新规将堵住这一漏洞,震慑考生。

  (文字整理 韩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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