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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7版:美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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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2007八大美院招生信息
  (上接第6版)

  ●学费标准

  湖北美术学院各专业2007年学费为:

  绘画、雕塑每生11000元/学年;

  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每生12000元/学年;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每生10000元/学年。

  ●录取规则

  1、专业考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5倍发放专业合格证。

  2、根据教学安排的需要,考生在高考外语考试时语种仅限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不作单科成绩要求)。

  3、只录取填报本院第一志愿并达到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同等条件各专业以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比例折算办法相加,计综合总分排序,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各专业的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

  ①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和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占总分30%,专业成绩占总分70%。

  ②书法专业不需参加省美术联考,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书法专业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占总分60%,专业成绩占总分40%。

  ③美术学(史论)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普通二本最低投档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录取。

  ④服装表演与设计:只考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按表演专业成绩排序。

  考生在本院各系专业总分排序前三名者,本院将随专业合格证的寄发一并告知,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院划定的高考投档资格线并符合录取的相关条件,此类考生可不受本院总分折算方式和英语、语文单科成绩要求的限定,优先录取。

  四川美术学院

  ●考试时间、地点:

  部分考点、考试时间:佛山市南海艺术高中、甘肃兰州铁三中、南京宁海中学、湖南师大工学院、沈阳建筑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青岛八大关宾馆、河南郑州铁六中、山西太原科技大学,考试时间3月5日、6日。

  四川美院黄桷坪校区:四川省考生专场3月17日、18日,其他省考生3月10日、11日。

  ●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美术史论         41

  艺术策划与管理    40

  美术教育(非师范) 30

  雕塑艺术         36

  景观雕塑         18

  中国画            90

  油 画            120

  版 画            60

  版画与印刷设计    30

  水彩画            30

  综合艺术         30

  视觉传达设计     60

  室内外空间设计    30

  装潢艺术设计     60

  环境艺术设计     75

  服装艺术设计     60

  装饰艺术设计     55

  陶瓷艺术设计     25

  数码媒体艺术设计 50

  工业设计         90

  设计史论         35

  设计策划与管理    35

  建筑设计         30

  景观建筑         30

  影视动画艺术     120

  动漫产品设计     60

  互动媒体设计     6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30

  广播电视编导     30

  图片摄影         30

  影视摄影         30

  装潢艺术设计应用本科 33

  室内设计应用本科     33

  电脑艺术设计应用本科 32

  服装艺术设计应用本科 32

  装潢艺术设计(高职)    35

  家具设计(高职)     33

  雕塑艺术设计 (高职) 33

  动漫设计(高职)     33

  影视多媒体设计(高职)33

  服装艺术设计(高职) 33

  ●学费标准:

  8050—15000元

  ●考试科目、时间

  美术类:

  色彩静物 3小时 8开

  素描头像写生 3小时 4开

  构图基础 1小时 8开

  设计类:

  素描人物头像写生 3小时 4开

  色彩静物 2小时 8开

  设计基础 2小时 8开

  ●录取办法

  (1)美术类专业、设计类专业录取在单科外语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四川美院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排名,择优录取。

  (2)其他类专业录取在单科外语成绩达到四川美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3)凡第一志愿报考四川美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55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四川美院将不作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美术专业统考的,必须参加本省统考,同时也必须参加本院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须获得省统考和本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参加本院录取。

  西安美术学院

  ●考试时间、地点:

  部分考点、考试时间:上海行建职业学院(3月3日),山东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服务中心(3月7日-8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3月8日-9日),西安美术学院(3月17日-18日)。(陕西省内考生必须在西安参加考试,外省考生可在下列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考试,不得重复报考。)

  ●专业设置、招生名额:

  国画        160

  油画        160

  综合绘画    20

  版画        100

  雕塑        40

  图片摄影    30

  影视摄影    30

  美术教育    120

  美术史论    40

  动画设计(数码艺术设计)

  30

  装潢设计    110

  展示设计    20

  环艺设计    140

  装饰设计    110

  陶瓷艺术    20

  服装设计    90

  纺织品艺术设计 30

  服装设计与表演 30

  艺术设计        170

  ●学费标准:

  1.本科: 绘画类、艺术设计类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教育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史论专业7000元/学年。

  2.专科(高职):9000元/学年。

  鲁迅美术学院

  ●报名与考试:

  辽宁省考生专业课报名、考试必须在本院,本院考点不受理外省考生报名。

  鲁美沈阳考点专业考试报名时间: 3月12日—3月15日(不接受函报);

  考试时间:3月17日—3月21日。

  报考书法专业方向的省内、省外考生于2007年3月23日在本院考试。

  外省考点:

  无锡市考点:无锡湖滨中学。

  郑州市考点: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青岛市考点:青岛市招生办指定考点。    

  长春市考点: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武汉市考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报名时间: 3月3日—3月4日,考试时间:3月5日—3月6日。

  ●专业方向和招生计划:

  书法         20

  中国画     30

  版画         30

  水彩         15

  油画         30

  雕塑         30

  摄影         40

  影视摄影     20

  环艺         60

  城市规划     40

  服装         40

  染织         20

  纤维         20

  工业设计     60

  美术史论     25

  文化传播与管理25

  大连校区:平面设计、动画设计、多媒体设计、装饰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插图设计、商业摄影、陶瓷艺术方向,计1150名。

  ●学费标准:

  美术史论专业、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摄影、影视摄影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其他各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

  ●考试科目:

  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类:

  素描 3小时 100分

  色彩 3小时 100分

  设计基础 3小时 100分

  绘画、雕塑、摄影类:

  素描 3小时 120分

  色彩 3小时 120分

  速写 1小时 60分

  美术学:

  素描 3小时 100分

  ●录取办法:

  为确保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书法、摄影、影视摄影、环艺、城市规划、服装、染织、纤维、工业设计、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录取的新生将在大连校区基础教学部学习一年,第二学年依据成绩经双向选择进入专业工作室学习。

  天津美术学院

  ●招生专业、名额:

  中国画、书法、油画、版画、雕 塑、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艺术、综合绘画共计330人。

  公共艺术、多媒体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装潢)、装饰艺术设计、染织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工业设计共计400人。

  ●学费标准:10000元/年。

  ●考试科目:

  素描、速写、色彩、素质测试。(其中素描、速写、色彩各100分,素质测试为笔试简答题,旨在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素质测试只做参考,不计入总分。)

  ●录取原则:

  天津美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天津美院的全国考生均按天津美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标准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750分,标准分满分为900分 )。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文化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本院规定分数线后(不含报考美术史论专业考生),按本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录满为止。

  2、美术史论专业的考生,获得本院专业合格证后,英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总分进行排队,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录满为止。

  3、取得2007年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含史论专业),如第一志愿报考本院,文化总分达到475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本院规定分数线,则优先录取。

  4、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本院(不含史论专业和专业免试生),各专业专业成绩第一名的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或英语其中一项加10分; 各专业专业成绩第二至第五名的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或英语其中一项加5分。

  5、各专业专业成绩前3名的考生(不含史论专业和专业免试生),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08年可免试专业。

  (文字整理:韩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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