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风景之美能对人的思想情感产生直接的影响。雨露时降,高山森林,大木茂枝,流源千里,高山万仞,是自然山川的物象、物理,又是情与意的自然载体。正所谓:“千岩竟秀,万壑争流,草木朦胧其上,若云蒸霞蔚”。这正是面对自然而触发的审美感受。
作为自然美的再创造,中国的山水画艺术,恰恰是主客体两者相融相汇的产物。如太行山雄辉博大,朴实而厚重,它承载着千百年自然与历史的变迁,蕴含着诸多主观的人文因素。太行山以无私的包容和给予,无论是对人的养育或是对历史与社会的承载,都具有道不尽的含义。太行山的美,不仅具有外在的阳刚与厚重,还具有蕴含深层的内在美。所有这些,为人们的审美认知提供了基础,但只有当艺术家的审美意识与其发生联系时,这时的“美”才具有了真正的意义。这些联系,必定是建立在感知与理解基础之上的。
山水画创作是在自然美激发中的美冲动,由对自然美的感受通过人的思维活动转换为画面,其中尤其集中了人的审美意趣与追求。大自然中的美是粗糙的、杂芜并存在良莠参差的,在感性形象上表现出缺陷和不完满性。而山水画创作的艺术目的和审美表现,则是要求自然之美与心灵之美相辅相通,使主体的审美感受和审美表观呈现为完美、和谐、统一的自在形式。也就是说,山水画的创作是赋予外在景物以心灵,使外在现象符合艺术家心灵之要求而成为“心”或“意”的载体,是主观化了的客观。
中国画的传统历来主张从“内”到“外”的表达方式,“外师造化,中得心源”是关于山水画创作的至理名言。山水画创作是复杂而综合的情感与思维的认知过程,有着很大的主观与随机性,但这种主观与随机必定以自然主体为依托。因为人的主观认知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客观自然在人脑中的反映。从山水画创作主体来看,山水画作品是画家内在精神的外化,通过对工具材料的运用而造就笔墨、色彩的点、线、面变化,以及枯润、干湿、浓淡等艺术语言的变化与统一,使之成为具体可视的艺术形象。
丰富多彩的大自然,是我创作的艺术源泉,奇树异石、杂草土坡、涓涓细流,给我带来和谐与流畅的自然美感,面对大山,悠然一种淡泊与超脱的心境。太行山作为人的象征与依托,人们依照自身的审美追求赋予其思想、性格与情感,将其人格化,不知不觉中,已将自身揉入其中。自然景物的某些体貌特征也就承载了人的内心精神的理想与寄托,物性升华为人性,物情承载着人情,物理中渗透着人理。我无数次深入太行山,写其形质,究其内情,力图在每一幅创作中较好地实现心与物的完美结合。
作品《生息》是我太行山题材的创作,画面中坚石耸立,支撑起天与地。大山是山里人的脊梁,惟有到此,才能领悟天人合一之真谛。《静谷》是我太行山题材创作的近期之作,寂静的山谷中蕴藏着生命,他们依山而居,辛勤地耕作,过着自给自足的平静生活。没有攀比,没有奢望,在无人知晓的山谷中跳动着生命的脉搏,这“静”中似乎又蕴含着无限的崇高与博大。
视觉上的愉悦只是审美认识中的初级、浅层的认识,而形与神的兼备则是高深的认识境界。这个阶段之所以高深,是因为它体现了人与自然完美的和谐与统一,这才是高品位的山水画艺术,也是我的审美理想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