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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美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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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法律与艺术的碰撞
“法律、艺术与人文关怀”论坛在北京大学举行
  本报北京讯 卫杰 4月27日,北京大学与四川美术学院联合举办的“法律、艺术与人文关怀”论坛在北京大学开幕。此次论坛以“人文关怀”为落脚点,围绕“法律与艺术”的主题展开。论坛上,两校教授还就建立健康的艺术品市场、健全赞助体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同时,这也是法律与艺术两门学科在国内的首次对话。诸多法律人、艺术人以及广大学子齐聚一堂,就法律和艺术及相关的人文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法律、艺术与人文关怀”论坛旨在搭建法律与艺术间对话、互补和交流的人文桥梁。如其发起人仇浩然先生所言:“法律与艺术,看似截然不同,但非常可能的是,它们有着共同的根源,本来就都是人们对民众、生活、文化、理想的一种无止境的求索。法律与艺术这两种不同的文化范畴,在人文语境中最终殊途同归。”

  四川美院教授王林在论坛发言中指出,艺术是对个人的解放,是人类创造力的集中体现,虽然它时常在挑战我们的法律和道德标准,但我们应该对此持宽容态度。他说,我们对于“艺术”的理解不应仅仅局限于古典主义的艺术形式,“艺术”也不一定就是“美”的。“很多情况下,艺术需要冲突,需要挑战。”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朱青生表示:当代艺术需要理解和关注,当代艺术是创意产业的发动机,它太需要得到包括法律界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支持。论坛上的艺术界嘉宾也纷纷表达了类似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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