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文物流通领域健康发展,甘肃省文物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凡组织文物拍卖活动,要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管,私自发布信息者将严肃查处。
甘肃省文物局介绍说,甘肃省文物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拍卖活动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省内各文物拍卖企业在拍卖标征集完成之后,应及时向甘肃省文物局申报,甘肃省文物局组织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对拟拍卖的文物进行鉴定,并出具审核意见,经甘肃省文物局批准后,拍卖企业方可发布拍卖公告及举办文物展示,印制拍卖图录,开展媒体宣传。
外省文物拍卖企业在甘肃省从事文物拍卖活动,须由其所在省(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出具委托函,委托甘肃省文物局审核;甘肃省文物拍卖企业在外省(市、区)举办文物拍卖活动,应事先向甘肃省文物局申报并征得同意,拍卖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拍卖活动的情况报甘肃省文物局备案。
对于不依法进行文物拍卖标的征集、申报、审核、备案的文物拍卖企业,甘肃省文物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国家文物局吊销其《文物拍卖许可证》,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王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