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30版:评论
3  4  
PDF 版
· 有根的行走——山东中青年书坛一瞥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6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有根的行走——山东中青年书坛一瞥
□赵雪松
  近年来,山东中青年书坛给人的印象,可以用两个词组来概括,那就是沉实和俏拔。作为一个书法大省,山东地处中原,中华传统文化的丰厚沉淀,使古老的书法艺术在这片土地上的繁衍发展经久弥新。强调对于传统的学习与继承,强调书家翰墨同契、内外兼修,强调人格修养对于创作本体的参与和渗透,强调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强调艺术创作的伦理性质……长久以来以一种集体意识或潜意识方式,支配或左右着齐鲁书家的创作理念和创作方式——端庄、厚重、儒雅、书卷气、中和等等以及由此延伸出的审美趋向,便整体地构成了山东书家的风格化追求。在这样一种大的文化背景下,接受时代新的艺术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强烈冲击,山东书坛、尤其是山东中青年书家没有幽闭怀抱,而是以黄河入海的博大气势,自觉地接受挑战,在传统继承与时代创新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勇敢地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思辨和选择,从而孕育出山东书坛独有的新的艺术情态。

  高蹈创新精神,山东中青年书家进行着有根的行走。作为一种自觉选择,山东中青年书法家的学习与创作,在接受时代召唤,积极拥抱各种新艺术思潮的同时,对于传统,始终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并深刻体察传统这把“双刃剑”的力量所在。在继承与创新的内心争夺中,他们以批判的精神和智慧;在发现传统、擦亮传统、开掘传统中,发现、擦亮、开掘创新之路,寻找着创新之路在传统中的延伸方向。在谈到当代山东书法创新发展的时候,就不能不谈到作为山东中青年书法的代表人物之一——于明诠,因为他个人的创作经历,也是山东中青年书家艺术成长历程的一个缩影和很好的诠释。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于明诠的书法创作就被冠以“丑书”的代表,在中国书坛上引起很大反响,并引发了关于中国书法向何处去的广泛争论。于明诠的创作作为“另类”现象,产生于有着牢固传统审美观念的齐鲁大地,其离经叛道的艺术实践活动,深刻地触动了山东书坛,也引发了广大年轻书家对艺术创新的热情和想象,可谓意味深长。如今十余年过去了,尘埃却远未落定,但作为一名创作功力深厚、笔墨语言独具个性的书法家,于明诠的书法在成就个人面貌的同时,无疑也为中国书法在当代的发展提供了积极建树。更具时代意义的是,他的开拓性的艺术实践,为书法观念的更新和新的艺术思维方式的拓展、延伸,起到了引领和启迪的作用。

  中国的文学艺术之于整个90年代,是一个由新的创作观念和新的创作方式的巨大撞击所引发的波澜壮阔的时期,也是一个大浪淘沙的时代。回首这一时期书法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看到,于明诠的书法创作之所以没有重复那些曾领一时之风骚、而终被无情湮灭的书家的命运,我以为至少有以下几点值得回味,而这几个方面也正是山东中青年书家心中的精神秉持之所在。一是对于传统保持清醒的辨别力和批判能力。对什么是中国书法的传统,传统在不同历史时空中以何种形态存在,传统对于当代书家的创作究竟意味着什么等一系列看似简单、实则模糊不清的问题,于明诠通过他个人的探索实践和积极的理论思考,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澄清和梳理,对于遮蔽在“传统”之上的那些惯性误解和功利主义的扭曲进行了有效的剔除。二是在书法创作的本体之外,始终如一地加强个人的精神修养和情操锤炼,使之有能力对创作本身施以深湛的人文关怀。于明诠不仅是一位书法家,也是一位出色的诗人、作家和理论工作者,这种对于文学艺术全面的建设以及所达到的精神高度,使他成为书界真正能臻达“翰墨同契”的书法艺术家之一。三是他始终以一种积极建设的姿态和情怀拥抱创新的冲动,而不是一味地破坏,对发展书法艺术存有一颗虔诚的责任之心。

  山东中青年书法在创新发展的艺术洪流中的这种有根的行走,是一种态度和方式的主动选择,也是齐鲁文化传统与时代文化大潮撞击、融合的必然结果。以马德田、嵇小军、陈靖等为代表的山东“70后”书家,在艺术创新的勇气、意识,视觉形式的犀利以及笔墨语言的个性化方面,较之他们的兄长前辈,似乎更加大胆和鲜明,尤以马德田的探索为最。而这些年轻书家的探索和发现,毫无例外地植根于精研传统的基础之上,是他们更为开阔的艺术思维方式和蓬勃才情,在发掘传统的过程中淘洗出的心灵结晶。幸运的是,山东“70后”书家的探索,已经不像他们的兄长前辈那样遭受如此之多的阻力和非议,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齐鲁书坛整体的艺术氛围较之从前更为开放和宽松。鼓励创新、鼓励发现新的艺术空间,已经成为这里的主流思想和气息。

  书法存在的民间状态,进一步为书家艺术语言的个性化发展提供了土壤。进入新世纪以来,齐鲁书坛出现了一个意义深远的存在表征:一些游离于官方体制之外的自由书法团体,在全省各地不断涌现出来,它们以沙龙的方式呈现,如滨州的“黄河三角洲书法群落”、枣庄的“五月书会”、济南的“莫名书社”、德州的“二月书会”、青岛的“胶东书群”等等。这些团体的自然涌现,是当代艺术进入自由发展阶段的重要表征之一,对书法艺术未来的发展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这些民间书法团体,大多由志趣相同或相近的书法同仁组成,他们以纯粹的艺术态度搞交流、办展览、出版艺术书籍,平等自由地发表艺术见解。他们对于书法的各种思考和探索活动得到尊重,相互启发,相互发现,不再需要权威的肯定,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书法个性的自由延伸和表达。更为重要的是,书法的民间性存在,触发和培养了广大年轻书家和书法学习者的民间精神和独立思考的价值观,培育了他们纯粹的艺术情怀。

  书法存在的民间状态,也十分有利于年轻书家向一切民间创造学习,向沉潜在民间深处的富有真知灼见的文学艺术高人学习,挖掘和梳理那些未被重视的民间文化遗存。黄河三角洲书法群落之于老一辈书法家郭连贻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作为一位学养深厚,情操高尚,书法境界非凡的艺术家,由于历史的原因,郭老被遮蔽于乡土多年,正是黄河三角洲书法群落的年轻书家在同郭老由浅入深的交往中,相互发现,使郭老的书法艺术得以发扬广大,而他的艺术见识和修养,也深深地滋养了这些年轻书家。

  在全国各种重要的书法展示活动中,山东中青年书家的表现堪称精彩,他们的创作,已经成为齐鲁书坛的骨干力量。在继承中发现,在探索中行走,他们的身影也许不是跳跃式的,但这种有根的行走会渐行渐远,因为有根——途中的根,他们将格外用心……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美术报 评论 00030 有根的行走——山东中青年书坛一瞥 □赵雪松 2007-6-2 48256DEA008181F5482572EB0026093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