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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32版:书法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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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书法所2007年书法艺术研究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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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北大书法所2007年书法艺术研究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立足北大,充分利用北大的文化资源和学术优势,同时,吸收国内外著名的学者和书法家开展和从事中国书法理论、书法教育、书法创作、篆刻艺术的教学、研究和中外书法文化的交流活动,培养书法高级研究和创作人才,为繁荣和发展我国书法艺术事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已于2004年开办首届书法艺术研究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现在开始第二届书法艺术研究生课程班(2007年)的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方,在书法艺术研究、创作、教学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大专学历)。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书法艺术专业方向:为文化行政部门及教育、出版、传媒等部门,培养具备书法艺术专门知识和从事书法创作能力,掌握书法艺术发展的动态、趋势和特点,具有较宽知识面以及复合型、应用型知识结构和书法艺术高级专门人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人员可到下列网址查询报名情况:

  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报名咨询电话:(010)62767586\62761331 传真:(010)62767096

  2. 限于名额,请从速报名;

  3.报名时间为:2007年5月18日至8月8日。

  四、报名资格的确认

  1.报名材料:①资格审查表(见附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⑤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⑥同一底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

  注意:开学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供复核。

  2.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材料交至(或寄至)地址:北京大学电话室楼208室(邮编:100871)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外地考生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8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建议外地考生用特快专递,以免贻误。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考试方式:每位报名考生提交一篇字数为3000字的论文,论文内容须与书法文化相关,题目自拟;同时提交两幅书法作品(一幅为临摹作品,一幅为创作作品)。

  2.考生必须在报名的同时提交考试论文或书法创作作品,即论文或书法创作作品必须和报名表同时交(寄)到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

  3.以提交的书法作品为主要成绩且参考论文,同时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4.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书法艺术研究方向

  必修课(5门,共15学分)

  1.中西文艺美学         3学分

  2.东方书法美学         3学分

  3.传统文化与中国书法    3学分

  4.中国书法与其他文化横向关系研

  究                    3学分

  5.全球化与中国书法文化输出

  3学分

  选修课(5-7门,15学分)

  1.书法的理论批评与创作    3学分

  2.中国书法文化思想发展史 3学分

  3.现代书法的发展与问题    3学分

  4.当代书法文化前沿专题    3学分

  5.海外书法现状与文化对话 3学分

  6.考古学文字学与中国书法 3学分

  7.书画鉴定与审美赏析     3学分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观摩教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放讲授提纲或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学期集中15天授课,讲授3-4门专业课。

  2.考试方式:研究生院在统一规定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和10月的第4周)组织题库式闭卷笔试。如因学员本人原因缓考或补考,需另交考试费(每门课600元)。

  3.首次授课时间为2007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两年。

  2.学费人民币2.6万元,费用在第一年入学时一次交清。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

  3.学习期间的食宿费自理(书法所协助办理校内的餐卡、图书证及住房)。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十、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所交学费不包括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2.申请硕士学位者入学时必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含三年)以上。

  3.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我所(系)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4.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即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5.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由我所到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6.我所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1.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

  报名咨询电话:

  (010)62767586\62761331

  传真:(010)62767096

  地址:北京大学电话室楼208室 (邮编:100871)

  2.北京大学艺术学系网址:http://www.art.pku.edu.cn.

  3.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751354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02室 (邮编:100871)

  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zs/zs.news.html

  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

  200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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