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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7版:设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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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意在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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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首份《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面世
  本报记者 戴牧 日前就我国首份平面设计合同“范本”《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在深圳正式发布并推广使用的话题,在和深圳平面设计师协会主席毕学锋电话沟通时,他的言语中有止不住的喜悦:啊,你们也在关注这个事情呀!

  确实,作为全国首份平面设计的委托合同范本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平面设计界乃至法律界专家的普遍关注与好评。作为因近年来伴随彩电、手机、电脑等数码电子产业及印刷、工艺礼品、建筑设计等产业的兴起而发展迅速的商标、外观等平面设计产业,已使深圳成为中国现代平面设计的重镇。来自市平面设计协会的数据显示,2006年,拥有2万多名平面设计师的深圳平面设计行业年产值约为45亿元,是深圳高端文化产业发展的生力军,并已形成国内无可匹敌的平面设计师群体,许多杰出者还跻身国际级设计“大师”行列。1995年,深圳设计师行业的代表人物陈绍华为世界妇女大会设计的邮票被大会采用并在全国发行,标志着深圳平面设计师及行业的影响力从业界走入公众视野。目前,在全球权威设计师组织国际设计联盟(AGI)中,中国内地的4位会员中,深圳就有两位——王粤飞和陈绍华。

  虽然平面设计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深圳打造“设计之都”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无法回避的是:和全国情况一样,在平面设计行业,深圳设计师同样面临作品及权利纠纷、矛盾和侵权的困扰。在设计师工作过程中,由于缺乏规范合同文本的指导,诸如设计作品买方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拖欠设计报酬等行业纠纷和侵权事件因此屡屡发生。两年前更是发生了设计师和湖南广电集团对簿公堂的事件。这些都是当地政府和设计师们不愿看到的,此次针对深圳平面设计行业及设计师队伍遇到的实际问题,由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联手拟制、推出的《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不但是全国首份合同范本,还将成为深圳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平面设计等文化版权产业发展的又一重要突破,经市政府公报发布的这一合同范本,全面规定了平面设计委托合同过程中的合同标的、工作计划、评审验收、权利归属、合同价款、诚信保密、违约等18个方面,全过程、全方位地规定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毕学锋还解释说:此合同虽然不像房地产合同那样成为硬性执行的规定,但是它作为具有市场指导性的依据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备案,便于各方尽快掌握交易的关键内容并降低交易风险,在必要时有据可依。

  规范性的合同样本的出台,对加强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的保护、整顿和规范平面设计作品市场秩序,促进深圳乃至全国的平面设计业健康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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