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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坛·圈·界·派
书法家生存现状闲议
■斯舜威
  坛

  坛为何物?古代用于祭祀的高台曰坛,如天坛,何等神圣;

  古代用于誓师的高台也叫坛,如韩信登坛拜相,何等威风;

  文人墨客们喜欢神圣,喜欢威风,喜欢登高望远、发号施令的那种感觉,所以,也把自己所处的场所叫“坛”,如“文坛”、“书坛”云。

  工人农民是最朴实的,断不会把自己工作的工场叫“工坛”,把自己劳作的田野叫“田坛”。最多不过把自己劳作之余庭院里垒土种花的地方叫“花坛”。那花坛倒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存在。

  而“书坛”,则有些虚幻,不知在什么地方。

  如果说“书协组织”是“书坛”,加入书协便算登上了“书坛”,那么,古时没有书协组织,难道古代的书家都不作数了?林散之从来不知道“书协”为何物,难道他不是“书坛中人”?一次,他被邀请去参加省书协一个会议,他问道:“还有书协?”别人告诉他:不但有书协,您还是副主席呢!他稍稍在会场坐了一下就提前走了。因为,到了他这样的份上,他可以不知道书协,可以没有书协,他也可以不要那个“坛”——如果搞书法真有什么“坛”的话;

  如果说书法展览是“书坛”,参加展览便有了加入书协的条件,便找到了登“坛”的捷径,那么,展览不是永恒的,难道展览结束便意味着“坛”的终结?在没有展览的日子里,“书坛”也就没有了?果真如此,各路书法“法师”,又在何处“作法”呢?

  如果说书法大奖赛是“书坛”,那么,是否获奖者便成了“坛主”?书协的掌权者大都不是通过大奖赛登上宝座的,他们会甘心称获奖者为“坛主”?那书法天下岂不乱套?

  如果说书法市场便是“书坛”,谁卖得多,谁就是“书坛”盟主,那么,在书法卖不了钱的时候,是否等于没有“书坛”的存在?今日的书法家们赚起钱来,比王羲之、颜真卿们狠得多了,是否说明现在的“书坛”比晋唐厉害得多?

  由此看来,所谓“书坛”,只是人们的一种想象而已,是自以为成了“书坛”主宰的人们的一种虚幻的满足而已。登“坛”者不必喜,登不了“坛”者不必忧。真的喜欢书法,就踏踏实实喜欢,大可不必用书法去做往“坛”上爬的台阶。

  话说回来,真有“坛”又如何?高处不胜寒,孤零零高高在上,俯视芸芸众生,那味道未必佳。

  比如韩信可是正儿八经登过坛的人物,在“将坛”上发号施令,真所谓大将军八面威风。然而,最后的凄凉结局,却全然没有在“坛”上时的风光。

  圈

  圈有两种:一种是有形的,说起来不大高雅,比如猪圈、羊圈;一种是无形的,指的是人类的一种圈子,一种活动范围,一种生存状态。

  这里说的自然是无形之圈。这种无形的圈子,往往不是人为划定的,而是自然形成的。虽然无形,但你不得不承认,在书法社会,这样的“圈子”是存在的,姑且名曰“书法圈”吧!

  “书法圈”又分两层含义:一层是广义的,相对于社会上其他专业群体而言,指的是所有从事书法的人们;一层是狭义的,指的是书法社会内部,根据不同游戏规则自然形成的群体。

  看起来,“圈”似乎比“坛”要世俗化一些,容易让人产生一种莫名的亲近感,不像“坛”那样高不可攀。其实,这是一种错觉。

  比如,你能说出“书法圈”在哪里吗?没有一个人说得出。

  你能说出如何进入“书法圈”吗?恐怕同样没有人说得出。

  我们假定说,“书法组织”是“入圈”的一道“篱笆”,你能说真的进入这道“篱笆”你就是“圈内人”了?错!“书法组织”是公开的,“书法圈”则是“隐性”的。进入公开的组织,只是使你有了一种成为“圈内人”的可能性。里面的“圈”多着呢,你能否进入、能够进入怎样的“圈”,依然是未知数。

  公开和隐秘的水乳交融,才是中国书法社会无穷魅力之所在。

  真正的书法资源,往往是供“圈内人”享用的。比如,每一届书法国展都是公开的,这种公开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书法迷们的积极性,促使他们为了一个虚幻的梦没日没夜炮制参展作品,又心甘情愿掏出参展费如同寄情书般热诚而虔诚地寄给组委会,而评选的过程,肯定存在隐秘性,每一位评委,都是不同“圈子”的头面人物,他必须坚持自己“圈子”的利益,才能保持他在“圈内”的权威性。所以说,每次评选,实际上往往是“书法圈”内不同“圈子”利益的博弈。

  哪怕小到参加某一个笔会,往往也是“圈内”的一种游戏,一般是不会让“圈外人”染指的。这是一种利益机制,一旦形成,很难打破。

  至于到底有哪一些“圈子”,“圈内”风景如何?对不起,笔者至今依然是“圈外人”,上面说的,只是“圈外”扯淡而已。

  我只能说,“圈”肯定是存在的,而且是一个个“怪圈”。

  我还想说,“圈外人”大可不必为成不了“圈内人”而遗憾,“圈外”的天地肯定比“圈内”要辽阔得多,丰富得多,更重要的是,“圈外人”肯定比“圈内人”要自在得多。

  界

  按照字典的解释,界,指的是“职业、工作或性别等相同的一些社会成员的总体”。那么,“书法界”,自然是所有搞书法的人的“总体”。

  问题没有那么简单,如果是“妇女界”,只要是女的,都毫无愧色地可以说自己是“妇女界”的一员,而“书法界”如何“界定”?是指专业书法工作者吗?古代没有专业书法工作者,现在有了,有了不少吃“书法官饭”的人,但他们毕竟是少数,连许多书法界“大腕”级人物,都是“业余”的,这种“界定”失之过严,也不科学,自然不妥。那么,把包括所有业余爱好者在内的搞书法的人都算到“界”内?这样的人数,恐怕要以“亿”计算,这样的“界定”又难免失之过宽。如果以专业水平来衡量,这个专业标准又该如何制定?万一把一些书法爱好者摈弃于“界”外,有几个愣头青当起真来,拿出自己的书法作品要和“书法当权者”一比高下,也是十分头疼的事情。一则确乎有一些“书法当权者”的作品难以恭维,恐怕确实要输给愣头青。即使不认输,现在也没有“书法法庭”,能够为书法的高下作出权威的裁定。

  话说到这里,恐怕有做文字游戏之嫌了,赶紧打住。

  其实我要说的是,“书法界”是比“书法圈”还更加明摆着的事情,每一个热爱书法的人们,只要自己愿意,都可以成为“书法界”的一员,为中国的书法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贡献是不分大小的,书法权威写一幅字收数千数万元是一种贡献,至少为老板们花大把的钱提供了股票、房地产之外的新的途径;乡村书家逢年过节为乡亲们写几幅春联,为乡亲们的农具上写写字号,也是一种贡献,至少他们的努力让当地的翰墨不绝如缕。

  问题在于,每一个“书法界”的人们都必须明白:“书法界”不是一个平面,而是一个立体,一个金字塔形状的立体。创造书法历史的,是整座“书法金字塔”,而代表“书法界”的,只能是金字塔顶端的少数人们。

  我之所以在承认自己是“圈外人”的同时,却又自作多情地表示愿意做“界内人”,目的只有一个:我希望塔底多一个垫背的,塔尖的人——不管他是巨人还是侏儒,就有可能显得更加高大一些。

  派

  毛泽东曾云:“党内无派,千奇百怪。”党内尚且如此,何况属于群众团体的书法社会?

  书法社会最大的“派”,是专业和非专业之别。这里说的专业,与书法技巧、水平无关,甚至与书法成就无关。它所看重的,主要是一种先天的出身,一种后天的身份。如果是美术院校书法专业出身,他的身上仿佛就有一种特别的学术背景;如果加入了书协组织并且担任一官半职,其身份自然与众不同。少了这两样,便属于“社会书家”,介绍时一句“社会书家”,难免给人以“混混的”、“不够专业”的感觉。哪怕在社会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一定的地位,少了这两样,总觉底气不足。这恐怕就是为什么不少书法家老大不小了,也非得去美院进修一下不可的原因。

  中国书画历来讲究“派”,如果一个书画家能够“开宗立派”,那他必然是领袖群伦、青史留名的人物无疑了。所以,有一点地位的书法家往往热中于拉大旗、占山头、立门派。实在想不出门派的名目来了,把“书法艺术”倒一下,变成“艺术书法”,俨然又一门派。

  至于一个地方,一个书协组织内,乃至一所学校,一个单位,或明或暗的“派”则更多了。知道内情的,开会、搞活动,邀请时就会掂量一下,请了这一“派”的,就不请另一“派”的,否则,哪怕不至于水火不容,也难免不尴不尬,弄得大家不愉快。这实际上是书画界的“潜规则”。

  “派”是一把双刃剑,让“派内人”在得到某种利益的同时,受到某种意想不到的伤害,在伤害别人的同时,意想不到伤害自己。特别是“派”内的“小罗罗”,另一派的头面人物对你的“老大”可能无可奈何,但对付“小罗罗”,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所以,善良的书法爱好者,最好还是老老实实临帖、读书,坐冷板凳做学问,别去趟“派”的“混水”。毕竟,咱们可以不做书法家,但还得做人。能够在堂堂正正做人的同时,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书法家,这是最高境界;堂堂正正做人,而只能在书法上小有成就乃至没有成就,也是一个不俗的境界;但是,如果做人不能堂堂正正,即使在书法上名气很大,也并不值得夸耀,君子不为。

  

  题外话:

  我喜欢书法有年,但一直是“坛下人”、“圈外人”、“不搭界人”、“无派人”,一句话,是一个“局外人”。“局外人”的最大好处是自由,可以无所顾忌地信口开河发几句无足轻重的议论。

  行文至此,忽然想到谭富英在《空城计》中扮演诸葛亮唱的几句戏:“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观山景”是“散淡者”的事,“局外人”的事,一旦变成“局内人”,便是想看“风景”而不能,只能面对“乱纷纷”的局面了。如此想来,或许“观山景”的人对别人的“乱纷纷”其实是犯不着说三道四的,好在别人正“乱纷纷”得紧呢,哪里会顾得上你的轻如微风的议论?如此则心安理得不少。

  又想到卞之琳的两句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看风景的人是闲适的,他不愿成为“风景”,没有想到,因为他到“桥上看风景”,却在不经意间把自己成了“风景”,变成了“楼上”看风景者眼中的“风景”。

  我的这篇短文,会不会成为别人的“风景”呢?随它去吧!我只顾自己冷眼旁观。

  2006年5月10日于平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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