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画院是杭州市文学艺术联合会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是杭州市美术创作和研究的学术机构。建院二十多年来,一直围绕着根本任务,坚持出作品、出人才,为繁荣杭州美术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杭州画院创作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推出优秀作品和人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画师2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 专业画师
人数: 2人
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热爱美术事业,有事业心和进取心;3、专业创作和学术研究水平较高,在全国(文化部、中国文联和中国美协)和全省(文化厅、省文联、省美协)组织的重要展览、比赛和学术活动中获重要奖项;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学历及职称要求: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美术专业。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07年 9月10日至9月30日
报名地点:杭州画院(杭州市惠兴路14号)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持(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参展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3)本人近期的健康证明;(4)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5)《杭州画院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6)从事中国画专业创作工作的证明材料;(7)提供一套反映创作成果情况的画册,近期作品照片(作品需注明尺寸)和专业论文、专著及联系方式等材料,初评材料不退还。材料可以邮寄。邮寄地点;杭州市惠兴路14号(杭州画院)邮政编码:310006收信人:崔峪虹。
3、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3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三、考试
1、初审。报名日期截止后,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著名画家和美术理论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评出6名左右画家参加入围画家作品展。入围画家需提供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创作作品6—8幅,其中必须有六尺整张以上大画2幅,作品展后归还作者。
2、考试。在杭州画院进行入围画家作品展,同时组织入围画家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中国画创作相关问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内容:公共知识、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中国画创作相关问题。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其展览作品和提供的申报材料及考试面试等综合成绩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择优录取。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录用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本单位内和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录聘人员按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并按有关规定确定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联系电话:0517—87915776
联系人:崔峪虹
Email:hzhuayuan@126.com
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杭州画院
2007年8月22日
杭州画院公开招聘画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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