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0版:院校
3  4  
PDF 版
· 展示设计与品牌推广
· 2007中国·甘肃天水中国画名家邀请展通知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7年9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2007中国·甘肃天水中国画名家邀请展通知


  第三届中国(南京)国际书画艺术博览会暨全国优秀书画作品参选参展细则

  主办单位:江苏省文学艺术家联合会

  江苏省文化厅(拟)

  注:为了保证本次评选的客观、公正,组委会及评委会成员名单待参选作品评选结束后将在权威媒体上公布。

  展会日程

  报名时间:2007年9月1日-10月22日(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评选时间:2007年10月23日-11月2日

  布展时间:2007年11月20日-21日 9:00-18:00

  开幕时间:2007年11月22日上午 9:30

  会展时间:2007年11月22日-11月25日 9:30-17:30

  (周六、周日18:00闭馆)

  闭馆时间:2007年11月25日18:00

  展览地点: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

  三、作品范围:国画、书法

  四、报名须知:

  1、国画不小于四尺对开,书法不小于四尺整张(每人限一幅)。

  2、按报名表要求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附本人近照一张。

  3、报名费为50元/人,参选者必须在2007年10月22日前将参选作品及报名表、报名费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21号古林公园四方八景阁 邮编210013 联系人:张南芳 13814048357

  联系电话:025-84710526

  五、评选规则及奖励办法:

  1、组委会将组织由著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无记名投票评选,届时将邀请权威媒体现场监督。

  2、评委会将从所有参选作品中,评选出国画、书法优秀作品共150幅,其作者即为本届艺博会的入围艺术家。评选结束组委会电话通知入围艺术家,并在11月8日前向入围艺术家寄发《参展通知书》。《参展通知书》一经寄出,如因艺术家个人原因未能前来参展,其参选作品概不退还。

  3、未入选艺术家的作品将原件退还。

  4、入围艺术家可免费获得本届博览会的标准展位一个。

  5、组委会将向入围艺术家颁发荣誉证书,参选作品将被免费编入会刊,并由组委会免费收藏,组委会将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6、评委会最终从入围艺术家的参选作品中选出10幅作为优秀创作奖,对其作者各奖人民币5000元。

  7、组委会将在开幕式当晚举办大型颁奖酒会,组委会免费赠送每个展位一张入场券。

  8、入围艺术家持参展通知书,并另交作品一幅(国画不小于4平方尺,书法不小于8平方尺)领取入场卷。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南京)国际书画艺术博览会组委会]

  网址:http//www.jsnjart.com

  2007年9月30日,2007中国·甘肃天水中国画名家邀请展将在甘肃天水市举行。让世人关注有着五千年华夏文明的和谐中国!以此为契机,用丰富多彩的天水特色文化活动,并向世界展示华夏文化的绚丽风采,意义十分重大,必将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并产生深远影响。由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甘肃天水市翰玉轩文化艺术中心共同举办2007中国·甘肃天水中国画名家邀请展。

  一、主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甘肃天水市翰玉轩文化艺术中心

  顾    问:龙 瑞 解永全

  策    划:胡宝利 陈 霞

  特邀画家:

  于志学 范 杨 胡宝利

  赵志田 张鸿飞 孙志钧

  陈芳桂 邓维东 邓子芳 王国梁

  二、展出日期:

  2007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

  三、展出地点:甘肃天水市翰玉轩文化艺术中心

  四、主办单位对特邀作品有展览、研究、出版及宣传权。

  五、该画展特邀画家10人,中国画作品100件参加展览。

  六、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画家均可获赠10本。

  七、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特邀画家每人选送10件中国画作品。画幅尺寸统一68cm×68cm。

  九、收件时间:2007年8月15日起至9月10日止。

  十、收件地址: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 马桂荣 收

  电话:010-68729650

  邮编:100044

  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中心

  2007年9月1日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美术报 院校 00010 2007中国·甘肃天水中国画名家邀请展通知 2007-9-22 美术报000102007-09-2200017;美术报000102007-09-220001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