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收到一封署名为“唐秋华”的自称为画院画家的信,这是给“文化部、各省(市)文化厅(局)及画院领导、各位美术评论家”的信,相信有很多人收到这封信。首先我不知道作者是哪个画院的,他在信中说曾经获得过全国美展的银奖,并且曾参加过前三届全国画院的展览(前两届称为“全国画院双年展”),可是,查了前两届画院双年展的图录,其中并没有一位“唐”姓的画家,而在网上搜索,也没有与“唐秋华”以及与“画院”、“画家”、“绘画”相关的内容,因此,可以认为“唐秋华”只是一个别名,所以,也就没有必要再探究他为何方神圣。但是,要劝“唐秋华”的是,前三届都入选了,第四届不能入选应该是无所谓的,不必生气。如果正如你所指出的有那么多的黑幕,不入选更应该无所谓。
但是,“唐秋华”说的事还是值得去说一说。在说之前,首先要说的是各种评选几乎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尤其是美术界,简直是不值得一提。不值得一提的,就是社会上流行的“潜规则”,什么叫“潜规则”,就是不公,就是有许多可以令“唐秋华”揭示的内幕。可是,还有许多像“唐秋华”一样的人很在意,这就是社会的现实。既然有很多人在意,为了合乎社会和谐的主旋律,说说也有必要。
问题之一是画院的等级问题,在没有科学的考核之前,任何人为地划分等级都是不严肃的。尤其是“参照往届各地入选作品数量,并依据各地美术创作的整体实力”的标准,不能怪“唐秋华”质疑。往届的数量可以参照吗?前两届是“全国画院双年展”,现在是“全国画院优秀作品展览”,名称已有不同,内容也不可能完全一样,如果是一样,那也就不需要更名。再说这个前后,这几年画院的改革引人注目,北京画院,江苏国画院等通过招聘引进了许多新的画家,加强了实力,这不能熟视无睹。再说“依据各地美术创作的整体实力”这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不适宜作为标准。实际上画院体系内的展览,应该给画院的画家以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大家都来投稿,既激发了积极性,也少了一些制造不和谐的因素。然而,现在四川省诗书画院整体缺席这一画院体制内的展览,应该反思其中的一些问题。而四川的这个省级画院,首届画院双年展的发起单位之一,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都不应该是二等画院。
问题之二是评委。评委的遴选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原则,既然定了一等的9个画院,那么,这9个画院的专家作为评委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是,评委中只有6至7个画院(其中一个存疑),而北京画院没有。今年是新中国画院体制建立50周年,北京画院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画院,而现实中的北京画院的规模和创作实力,在画院体系内都属于一等中的一等,不能占评委之一席,似乎情理不通。
问题还有……关键是政府的主管部门如果不参与,那所有的问题就会另当别论。现在是政府的主管部门参与了,“唐秋华”的质疑也就表现出了一点匹夫有责的勇气。应该说,政府的主管部门只要抓住宏观的问题,而放手一些具体的展览,那么,出现任何问题,包括四川省诗书画院的整体缺席或者是抵制,也就很坦然。毕竟那是某个单位或某几个单位弄的事情,有问题也就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