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从数据对比、章节设置、思考题等角度推断《书法美学论纲》是一部涉嫌抄袭刘纲纪、宋民、陈振濂、邱振中等人书法美学著作的拼盘。该书正文共304页,涉嫌抄袭的页码有100多页。全书没有任何地方注明引用此4人著作的出处,书后的主要参考书目也只字未提,涉嫌抄袭明显。
关键词: 邓云峰 书法美学论纲 抄袭 刘纲纪 宋民 陈振濂 邱振中
笔者新近购得一部《书法美学论纲》,著者为邓云峰先生,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责任编辑为韩淑芳。经笔者仔细与其他著作对比辨认,大体确认此书为抄袭的东拼西凑之作,特简要指出,提醒书法美学研究者不要上当受骗。
一、从文字内容看,该书有100多页文字内容分别抄袭自刘纲纪《书法美学简论》,宋民《书法美的探索》,邱振中《书法的形态与阐释》、《神居何所》,陈振濂《书法美学》。下面分条叙述。
(一)该书第7页“书法艺术不仅仅反映着事物的形体美……的感受为基础”一段抄袭刘纲纪《书法美学简论》(湖北人民版,1982年,下不再注)第9页到第12页,略有删节改动;(二)该书第11页至15页系抄袭宋民《书法是人类抽象审美情感之表现》一文,略有删节。该文入选全国第三届书学讨论会,发表于《文艺研究》1992年第5期,后收入《书法美的探索》;(三)该书第18页到21页“书法美学与一般欣赏理论之区别、书法美学与一般美学之区别、书法美学与书法艺术理论之区别”三个论题全文照抄陈振濂《书法美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原书写于1985年到1986年,1993年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第9页到11页;(四)该书第39页从“美在于事物的关系——我们不禁又想起了狄德罗的这一断言”开始,一直到第53页第三节以上的最后一句话“是一种可以把握的文体”全部原文照抄陈振濂《书法美学》第195页到第210页,而紧接下来的陈著第210页以后的“材料美:形式的底蕴”又被移花接木为《书法美学论纲》的第二章“书法的物质材料”,抄袭页码为第29页到36页;(五)该书从第105页第四节“审美感受模式”一字不拉全文照抄到第119页,抄袭的是邱振中《神居何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一书中第141页到159页《论审美感受模式》一文,该文写于1986年;(六)该书第132页到135页“运动与情感”全文照抄邱振中《书法的形态与阐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此书有1991年版本)一书中第29页到第34页“运动与情感”一文,该文写于1984年,发表于《书法研究》1985年第3期;(七)该书从第218页到第258页的整个“书法欣赏”一章全部照抄陈振濂《书法美学》第255页到313页“书法美之欣赏”一章;(八)该书第259页到第275页第八章全部照抄邱振中《书法的形态与阐释》一书第249页到263页“书法艺术的哲学基础”一文,该文写于1986年。
上述八处少量或大面积删改、抄袭,完全没有注明引用出处,在书后的主要参考文献中也只字未提,实际抄袭文字页码达100多页,约占全书正文页码304页的三分之一,这还仅仅是就笔者发现的这些而言的,也许实际情况还不止这些。
二、从全书的章节目录编排体系看也大有问题。
从章节目录设置上看,此书有一部分章节本与书法美学无关却耗费了大量的篇幅。比如第四章第二节“美感的产生与实质”(包括“历史上对美感根源与本质的探讨”、“人类以外的动物界不存在审美的活动”、“美感伴随着人类实践活动而产生”、“美感是在‘对象世界’中‘直观自身’”),第三节“美感的特征”(包括“直觉性”、“社会功利性”、“超越性”、“愉悦性”),这两大节实际上都是泛泛的美学概论,与书法美学关系不大,行文中也少见书法字样。从章节的编排体系上看也有问题。比如第三章“书法多元构成形式与表现”的第一节是“书法形式构成的基本要素”,而第二节“形式的超越——意境美”照抄陈振濂《书法美学》著作却缺乏判断,因为,“形式的超越”就是不谈形式,谈书法的“意境美”嘛?怎么混到形式一章呢?可见是胡乱拼凑,粗劣之极。
三、此书的一些思考题也出得不恰当。我们试随便举一些例子。比如该书第25页思考题6是“书法艺术中的法规与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法规有何不同?”相信即使一本书法美学没有读过的人也懂得,这样肤浅幼稚的问题居然出现在一本书法美学著作中,真是荒唐可笑!又比如第四章,章节名为“审美感受模式的建立”,对抄袭的陈著谈书法审美感受的精彩内容回避不问,却问什么“审美感受的涵义是什么?美感产生的根源是什么?狭义美感与广义美感的区别是什么?”等无关紧要的纯美学问题。再比如第五章“线条的美学价值”后边的思考题1是“有力的人就能写出最有力的字,为什么?”,第7题是“后代的艺术不一定能超过前代艺术,为什么?”更是荒唐透顶,受篇幅限制,笔者不再列举了。
四、从该书后边所附的“主要参考书目”来看也大有文章。在这26本著作中,仅以笔者藏书中有且至少通读过一遍大致了解每本书主要内容的来看,包备五的《中国书法简史》、丁文隽的《书法精论》、祝敏申主编的《大学书法》、蒋彝的《中国书法》、启功的《古代字体论稿》、叶维廉(原书为“康”)的《中国诗学》等大多数著作主要探讨的内容与书法美学无关,更与该书的文字内容无关,因为在所有的页下注释中都没有提到,只是抄袭的著作中有注释的,顺便把人家的注释变成自己的而已。请问:该书作者“主要参考”了什么?完全是骗人的幌子罢了。
行文至此,我们再回头看看该书的序言和后记。这是最让笔者大惑不解而大生闷气的:首先,该序说,“可憾的是……虽然有不少书法美学的论述……系统研究书法的专著就更少了(笔者按,2002年以前国内书法美学专著仅笔者购求到的就有十余种,各类书法专著不下100种,何其无知乃尔!)……翻越邓云峰先生专著的提纲,不难看出,他在这方面是下了功夫,也颇有研究体会的……扎扎实实的做学问(好一个‘扎扎实实’!笔者按),除了伏案读书、思考、研究与创作之外,还需要一种坚忍不拔的毅力和甘于过寂寞、清苦的书斋生活”云云。这个自称是“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硕士生导师”的谢雯先生,笔者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并没有查到,难道是邓先生杜撰的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不是简单的抄袭问题了,因为人品已经低劣到极点。
我们再看后记。我敢保证,我引用的下列文字会感动很多如我一样的“搞理论的”:“书斋生活是清苦的,研究书法美学尤为艰难。……有人说,出专著有两种目的,一是为了评职称,再是为了赚钱。对于我二者都不是。如果为了评职称,我可以多写几篇论文,用不着这样熬心费神,如果为了赚钱,这种钱也赚得太费劲,我可以用其他轻松的方式……我是为了给自己争气,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自从调入娄底师专那一天起,命运注定我就要奋发,就要超过常人双倍的精力进行学习、工作。我确实无时无刻地勉励(原书为‘厉’笔者注)自己,执著地奋斗……我是经年累月地做这一课题的研究和积累工作的,1997年拟写提纲,1998年在深圳写了其中的三章,1999年完成初稿……我还是下意识地揉进了我的文风(笔者注:不好糅啊,一会宋民,一会邱振中,一会陈振濂,一会刘纲纪!)……所以我整整用了一个暑期,每天以18小时计,连续伏案写作52天,为初稿修改润色”哈哈,看看吧,多好的表白!可惜贡献给世人的是学术糟粕。更可气的是,接下来该书作者又说,“书法美学……数十年书法界却一直保持着奇怪的沉默”这言下之意就是说,他不但抄袭了别人至少三分之一的著作还反过来说别人没有研究,并且,他还应以“填补学术空白”的先行者自居呢,真是无耻!
好了,笔者的揭穿正文就到此结束了,笔者还有要说的话,因为笔者写此文时是颇费了一番工夫的,一页页比对,一张张拍照,一行行记录、打印成文,容易吗我?有人肯定要问:图个啥?本来我是想署真名的,既然有此一问等于我是为了揭穿别人扬名自己,那我就不署名了,这是一;为了不让更多的书法理论工作者受害(我就是从别人的书法论文注释中看到此书而购买的)这是二;第三,避免此书再版,再次危害社会;第四,提醒中国书坛的某些人士注意,不要以为读者都是傻子,都好糊弄,那些有剽窃嗜好的先生该收手了。另外,此文完全没有什么学术深度,仅仅发现点问题而已,一旦报刊公开曝光,笔者是不要稿酬的。最后,笔者有一个希望,就是请我信赖的充满正义感的《美术报》将此文转发给文中提及的刘纲纪、宋民、陈振濂、邱振中4位先生,因为笔者是无名小卒,这几位先生都是久仰大名却无一认识。2007年12月23日发现问题并开始动手,12月27日全文打印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