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彩塑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守望传统——民间艺术知识产权保护主题研讨会在朝阳区高碑店华夏民俗文化园召开。会上,“泥人张”的第四代传人张锠、第五代传人张宏岳透露,因不服北京市高院关于京津两地“泥人张”可以共存的终审判决,他们已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抗诉,检察院已受理此案。
此案已经经过两年多的诉讼,去年9月20日,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泥人张”仿古陶艺制品与“泥人张”知名彩塑艺术品在产品种类、产品特点、制造工艺、销售渠道、消费群体上存在一定差异,不致产生市场混淆、误认。被告使用“北京泥人张”作为其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的部分内容,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此,“泥人张”第四代传人张锠表示不服,他认为终审判决等于是将“泥人张”这一艺术品牌判决成两个。这不仅不利于对老字号的保护,而且对民族艺术领域造成很大冲击。“承认了‘北京泥人张’,那以后同样会出现‘河北泥人张’、‘山东泥人张’等。”张锠说。与会专家也称,“泥人张”的专有名称应受到司法的公正保护,对民间艺术的立法保护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