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是中国的奥运年,是世界的中国年,奥运有我,就多一分自信,就多一分自爱,就多一分自尊;奥运有我,就能更好地诠释“更快、更高、更强”、“和平、友谊、进步”的奥运理念;奥运有我,就多一分艺术的感召,就多一分文明的示范。为将奥运理念、奥运精神更好地与《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奥运体育图标《篆书之美》等书画艺术结合在一起,提高艺术家“参与奥运,关注奥运”的积极性,掀起一轮“全民参奥”的高潮,诚挚邀请您参加由北京奥组委批准,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文化活动部大力支持,由北京奥运会语言服务商——北京元培世纪翻译有限公司联合众多奥运伙伴单位共同举办的奥运有我全国书画作品巡回展览。欢迎浏览奥运有我官方网址:http://www.beijing2008ych.com.cn。
一、顾问:
何振梁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委员 文化与教育委员会主席 北京奥组委执委
冀朝铸 前联合国副秘书长
程万琦 世界华人协会会长
世界篮球协会原主席
王光英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
刘 吉 中国国情调查研究中心主任 国务院稽查特派员
陈 锋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市场开发部 副部长
杨 松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文化活动部 处长
张 勇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国际联络部 处长
车中扬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市场开发部 处长
二、展览时间、地点:
2008年1月-7月 全国各地
三、作品评审:评选委员会由著名书画家和学术专家组成。
四、作品征集:1、凡海内外书画爱好者,年龄不限,均可应征。书法、绘画题材、风格、形式不限。欢迎港、澳、台作品参选。
2、所有作品不需装裱,但需用挂号邮寄。
3、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并附200字简历一份。
五、收件日期地址:请在2008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奥运村12号信箱书画巡展办<收>。邮 编:100107 电 话:010—64121996 联系人:周洁莹 E-mail: beijing2008shz@126.com
六、作品评选及待遇: 凡被邀请参加的艺术家寄来的作品均可参加展览,本届展览另评出特等奖作品2件,金奖作品5件,银奖作品10件,铜奖作品50件。其余为优秀奖。所有获奖作品颁发证书。所有作品不退,由组委会收藏或用来赠送给为“奥运有我全国巡回演唱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影、视、歌、体育明星及奥组委领导和相关人士。优秀作品将在奥运有我官方网站展示。
七、画集出版: 公开发行出版《奥运有我全国优秀书画作品精赏》,收入全部展出作品。
八、注意事项: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集启事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