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5版:视点
3  4  
PDF 版
· 齐白石
· 周智慧
· 美术菁英在深圳
· 达丽娅
· 谭盾
· 傅雷
· 王漫之
· 李平
· 第四届“金鼎奖” 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面向全国公开征稿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8年4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第四届“金鼎奖” 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面向全国公开征稿


  创于2002年

  “金鼎奖”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旨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推动中国书画艺术事业发展,以人文精神、艺术创作和对传统的继承,携手书画,构建和谐,全面展示当代杰出书法家、美术家的艺术成果,挖掘优秀书画艺术人才,树立全国性书法、美术展赛诚信、权威品牌。“金鼎奖”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自2005年至2007年已成功举办三届,众多优秀书法、美术工作者、爱好者由此走向艺术之路。第四届“金鼎奖”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由中国书画研究院、中国书画研究院网、《中国书画研究》编辑部联合举办,北京市中艺燕京书画院承办。

  “金鼎奖”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组织委员会:

  艺 术 顾 问:文怀沙 雷正民 程大利 周韶华 王 琦 田英章 曾来德 江文湛

  主 任:孙建民(中国书画研究院院长、北京市中艺燕京书画院院长、法人代表)

  副 主 任:蔡昌平 毛雪峰 钟林元 李佰虎 关麟英 马忠建 杨 竹 姚伯齐 黄建南

  办公室主任:艾世敏 首席法律顾问:郭京克

  征稿范围:书法(含篆刻)、美术(含中国画、油画、工笔画、水彩画、剪纸)。

  征集对象:中国书画研究院、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中国民协会员,各省、市美协、书协、民协、书画院、印社、部队及海内外中国书法、美术爱好者均可投稿。欢迎集体参赛。

  征稿要求:作品内容须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注重学术、继承传统、创造经典、追求完美。

  作品规格:书法、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八尺宣、篆刻作品六方印拓以上请附边款、油画作品可先寄作品照片初评。寄作品的同时,请通过邮局汇寄50元证书、通联费(中国书画研究院成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免费)。本次活动分专业、业余两大类,并根据年龄段分为三组评选:老年组(60岁以上),中青年组(18岁至59岁),少儿组(18岁以下)。限于人力,来稿恕不退件,敬请确认。

  评 选:由中国书画研究院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初评、终评之后,根据参赛人数设金、银、铜奖各若干名。并根据获奖者申报的材料,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分别授予“中国美术百杰、中国书法百杰、中国篆刻百杰、中国民间工艺百杰”颁发荣誉证书、特制金鼎奖杯、特制奖牌(酌收工本费、邮资)。对团体参赛组织者颁发“艺术伯乐”荣誉证书。

  回 报:(1)获奖作品将参加2008年9月至10月在北京举办的中国书画研究院提名展;(2) 凡获奖、入选作者可免推荐直接申报中国书画研究院理事、艺委会委员或美术师资格(分一、二、三级);(3)所有参加活动者均可获赠《中国书画名家研究丛书》单本一册,价值86元;(4)获奖、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入编《全国书法、美术优秀作品集》;(5)“百杰”荣誉称号获得者,中国书画研究院网站将设“金鼎百杰”专栏重点展示、推介;(6) 获奖作品可入编《中国书画研究》杂志“中国最具投资、最具实力书法家、画家”专栏;(7) 获奖者可优先优惠参加中国书画研究院举办的展览、笔会、培训、研究等艺术交流活动。

  参赛须知:作品的背面注明:姓名、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举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像、出版、上网宣传的权利;凡寄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各项条款。

  收件时间:自广告刊登之日起至2008年7月底(以当地邮戳为准),评选在2008年8月底完成。

  收件地址:北京市南区永安路173号100050信箱19分箱”金鼎奖”组委会办公室收 邮 编:100050 电 话:(010)63131466 63131565 63181832

  送件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大安澜营31号天平商务楼301室-309室

  邮 编:100050 传 真:(010)63131466

  E-mail:zhongyiyj@126.com

  www.zgshyiy.com.cn

  www.zgshyiy.net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美术报 视点 00005 第四届“金鼎奖” 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面向全国公开征稿 2008-4-12 美术报000052008-04-1200017;美术报000052008-04-1200018;美术报000052008-04-1200019;美术报000052008-04-120001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