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有笔筒七、笔盒四,毛笔之多,可以想见。然常用作书者不过六支笔,余皆侍立筒内,卧在盒里,滴墨不染。彼等能否一试锋毫,只有天晓得了。未能出阵,赋闲筒盒,非嫌其质材不佳,做工不良,实由于主人家用惯了那六支,懒得启用新锐而已。
那六支只是当初试笔,偶然选中罢了。一如世人遭际,有浮有沉,有幸有不幸。擢用走红者未必十分佳良,投闲触晦者未必窳劣下品。一次都未用过,哪能说彼等不好呢。日月跳丸,岁月不待,生命有限,怕要委误它们的终身了,实在抱歉。
回想我年轻时,字写郑板桥体,以怪为美。那时也思忖过:“这辈子就这样写下去了。”殊不知1980年途次济南,诗兄塞风赠我大小毛笔三支,制作极精,拿着一写,忽然显出制崚峻之美,竟不似我写的,顿生喜悦。回家后,顺着笔性放手写,柔翰挥摇之际,心中畅快。是我在使用笔呢,还是笔在支配我呢,说不明白。不管怎样,郑板桥是不见了,友人说我写的是瘦金体了。不是我想要变,恐怕是那三支山东制作的狼毫笔导引我变法吧。
从此以后,获笔渐多,盈筒满盒,又作一些试探,不知不觉又受某一支笔的导引,字体又变,成了今日模样。自我鉴定:崚峻之外,添些秀媚。你会说,这与人的见识和趣味有关系。见识广了,趣味变了,字体也就改换面目了。但是我要说,其间亦有笔对人的支配和导引在起作用。凡属制作讲究之笔,定有其某方面的长处,此即笔性。顺着笔性,使其长处展现出来,字就受看。这就是笔对人的反作用。
字体定型之后,便趋保守。虽然仍有“又日新”之可能,但是可能性不大了。往好说是成熟,往坏说是僵化。鄙人一天到晚亦颇忙,难得临池一回,恐怕无暇再作试探,这辈子真的就这样写下去了。让十分之九的笔赋闲于筒盒,常用作书者不过六支笔,其原因在此。
佳良之笔是有生命主张的。笔有灵,既是我的仆人,也是我的参谋,我尊重它,珍惜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