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云
1955年生于南京。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行书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南京市书法家协会主席,江苏省美术馆副馆长,一级美术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国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书法院、南京艺术学院等兼职教授、研究员,苏州大学硕士生导师。曾经7次获全国书法大奖,4次出版书法专著《书法有法》,3次由荣宝斋出版《孙晓云书法作品精选》、《孙晓云书法·绘画》,在中国美术馆举办“孙晓云书画艺术展”,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被中组部、中宣部、人事部确定为首批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被人事部、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被中宣部、人事部、中国文联评为全国“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江苏省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