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些年,因为美术活动的活跃和层次深入,美术批评和美术研讨被更加重视和认真对待。如中国美协与江苏文联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百家金陵”活动,从开始之初就注重针对展览主题的美术史论研究,举办论文征集、评奖和高层论坛;又如,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也提出设立当代美术研究的美术论文征稿。美术批评和理论研究被重视是美术深入发展的表现,但是在近些年,关于美术批评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渐渐为人所讨论。如何能寻找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
拿人“红包”,就要替人家“说话”。这被认为是当前阻碍文艺批评和文艺创作发展的“重症”。书画界也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但某大学美术史论教授认为,书画评论家应该得到劳动报酬,书画家能出售作品赚钱,我们评论家为什么不能?甚至可以说,有些不好的风气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美术评论和批评本身也难幸免。“红包评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没有一种好的评论报酬制度。
市场“潜规则”:少则几百,多则上万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艺术评论界有一个大致“红包评论”的市场“潜规则”:以千字计算,写一篇评论文章,“关系户”至少500元,无关系者1000元至2000元。当然,这个标准仅仅指一般评论家,如果要找知名艺术评论家写评论则更高,最高的可达千字万元。如果出席作品研讨会,则在以上标准上,增加吃、住、行及赠品,其费用要看接待规格。笔者就曾见一事:南京某书画家自己写好评论文章,只请北京某著名评论家署名而已,其费用稍低于以上花费。这种现象也不是个别情况。在这个“艺术潜规则”中,书画家和评论家的“关系”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评论界有句话叫“只要关系铁,什么都好写”。
评论目的:找人“抬轿子”出名
对于书画界的这种现象,江苏省文化厅艺术处副处长、著名画家陈新建尖锐地指出:“这是全国普遍现象,而且不局限在评论界,有些行业也有这样的问题。有的还是变相红包。现在是商品社会,人人都想挣钱,想出名,新闻出版业也是商业环节一部分,所以书画作品出来后,都想造成些社会影响。现在好多书画家拒绝开研讨会,因为没有意思,大多数研讨会都是弟兄哥们儿来吹一吹,抬轿子,吹喇叭,挠挠痒。”他认为“红包与评论”二者原本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但在当下出现了一些 “结合”现象。“一是与社会的大环境有着必然关系,世界多极、经济多元、文艺多样了;二是书画艺术家心态普遍心浮气躁,像得了“流感”,文艺批评家没有“有效抗体”,有少数的一小部分就很快被传染上了,这样他们成了”病友”,失去了价值观。
在一般研讨会上,每个评论家拿红包的多少都是互相保密的,红包“不透明”,因此陈新建称这是“一个势力的潜规则,不是务实的潜规则”。中国艺术研究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评论家认为,这个现象的产生和社会风气有关,社会有腐败环境,评论和批评本身也在所难免。现在人都很“聪明”,研讨会上说说好话,文章里多吹捧一下,书画家高兴,办活动的人高兴,皆大欢喜。但问题是这和批评的底线、批评的道德要求不符,什么是真批评?巴结吹捧算什么“艺术批评”?
各方回应:劳动应得到回报
尽管大家对红包评论都持反对意见,但也有人认为艺术评论家付出的劳动得到报酬是无可厚非的。笔者认为,在我国评论家只是一个社会角色,而非一个职业,一般的评论家都有其他的工作,如大学教授或者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等,但其作为“评论家”是没有“工资”的。“红包评论”是借用词,它的本质是批评家对某作品发表看法时有没有拿对方报酬,有没有被对方收买。但评论家经常面对一些很看不上眼的“垃圾”作品,也会付出很多心血去“阅读和研究”。
“要你开研讨会、要你写文章评论,但你有另外的文化消费,你有看不完的经典,读不完的名著,有很多的消遣,为什么偏要去看垃圾作品呢?”陈新建说。“如我看了一批让人不舒服的文化垃圾,我本身受了那么多痛苦,区区一点钱就可以换回来吗?”他认为艺评家的“红包”挣得很痛苦,因为批评付出的代价和收入根本不成正比,一批作品看几遍写个千字文,真是个苦差事。
专家建议:让报酬制度化
对书画界的这个“流行病”,有没有对症下药的“治疗方案”呢?制定一个“游戏规则”是所有人期望的。
在我国目前没有高额的稿酬给艺术评论家的现状下,如何改变“红包评论”满天飞的现状呢?中国国家画院一位画家说:“关于评论家的报酬,应该有一个方方面面认可的游戏规则和标准,评论家的劳动报酬是必须付的,任何人都应按照规则办事。建议搞一个联系、策划、批评的机构,什么样的作品要评论应该给多少钱,什么样的人物应该多少标准,这尽管可能也会有问题,但关键是这个标准是公开公平的,没有见不得人的东西,没有‘暗箱操作’的余地,但可能这只是个近于理想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