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美术作品的评判而言,包括美术大展作品评选在内,凡观众或读者,无论是画家或评论专家还是普通观众,几乎每个人心中不乏一杆秤,只不过准星如何,或清晰或模糊,或是见仁见智或是自以为是的不同而已。提出“构建中国艺术评价标准”且是“刻不容缓”,或许是因为“中国艺术”在当下失去了“准星”,在各人都有“评价标准”的情况下,标准反而变得摸不着头脑了。美术作品作为多元化艺术载体,其艺术价值究竟凭借什么样标准来体现,或者说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恐怕一时半会都说不清。但是,面临将要举办的十一届全国美术大展,牵涉到作品选拔和入选评奖的问题,这又势必制定一定的“艺术评价标准”。美术家们,特别是作品创作者对此都颇为关注。
“艺术评价标准”如何“构建”,也就是倡导谁去制定?是观众或读者,还是画家或评论家及担任评委会的专家,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与智囊?我觉得请“画家或评论家”来谈建议,仅仅是“建言”,说不上是“构建”与“制定”。如果说“构建”是需要上下左右都来关心和引起重视的。具体而言,就全国十一届美术大展作品的“选拔和评奖”需按照什么评价标准,是不是先要明确起来?如果要讲“公正、公开、公平”,就必须要有透明度和可供操作性。
为了突出“构建中国艺术评价标准”的重要性,不妨请全国美展审稿组和评委会成员先将 “准星”亮出来,公示自己的观点,即对“艺术评价标准”发表看法。我想这一定会让业内作者和广大“观众或读者”参与其中产生互动效应。然后综合各方之见,推出“选拔和评奖”的评价标准,形成从头到尾都能接受保持“公正、公开、公平”的检验。特别是对于未来的获奖作品,要能拿出书面评选意见,并一一公布,使得大家都能明白和信服,它是按照什么“艺术评价标准”来评定的。倘若这么做,即使引起不同反响与争议,我认为也没有什么不好,相反它能促进对“构建”之说涉及的诸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否则,光评奖不评论,谈“构建中国艺术评价标准”,自会流于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