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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4版: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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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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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通 告
  为深入研究和振兴中国佛教艺术,中国爱心事业基金会、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中国佛教艺术研究会、香港佛教联合会、浙江佛教协会等机构将于2009年10月至12月间分别在香港、天台、杭州举办“和谐之光——2009首届中国佛教艺术精品大展”。为及时做好本届展览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览名称:“和谐之光·祈福中国——2009首届中国佛教艺术精品”大展

  二、主办单位:

  中国爱心事业基金会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

  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广东社团

  香港佛教联合会 香港福建社团

  香港浙江同乡联合会 香港潮州社团

  浙江开明画院

  三、承办单位:

  中国佛教艺术研究院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

  浙江树人大学公共艺术设计研究所

  四、协办单位:

  北京圣泉宗教文化艺术中心

  杭州玄鸟文化传播机构

  杭州长桥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天台县博物馆

  五、展览宗旨:振兴佛教艺术 弘扬民族文化 品味精品艺术 构建和谐社会

  六、组织机构

  艺术顾问:

  张浚生 新华社香港分社原副社长,浙江大学原党委书记,教授

  杨招棣 浙江省侨办原主任 浙江大学教授

  王伯敏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著名艺术史论家 中国画家

  刘 江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西泠印社副社长 著名书法家

  赵宗藻 中国版画家协会理事 浙江版画家协会会长 中国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教授 著名版画家

  贺克敏 国家宗教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

  王志远 中国宗教学会副会长

  天 亮 北京圣泉宗教文化艺术中心主任

  组委会主任:

  陈伟力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理事长

  陈新华 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忠元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院长 中国美术学院原副院长

  觉光长老 香港佛教联合会会长

  释永信方丈 河南少林寺住持

  周晓明 中国爱心事业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

  组委会副主任:(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庆裕 杭州画院原院长

  卢少夫 浙江树人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金鉴才 浙江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 浙江花鸟画家协会副主席

  车 进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原秘书长

  杨芳菲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副院长

  释延琳大和尚 河南少林寺监院

  章利国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张 健 天台县博物馆馆长

  周金水 浙江树人大学公共艺术研究所玉雕研究室主任

  周柏青 杭州长桥文化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

  裴元正 杭州玄鸟文化传播机构CEO

  组委会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徐俊卿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副院长

  黑木强 中国爱心事业基金会理事

  潘 勇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副院长

  杨西湖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原秘书长

  王清芬 资深策划人

  艺术委员会:

  主任:

  高而颐 中国美术学院原副院长 浙江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 著名油画家

  潘鸿海 浙江画院原院长 著名油画家

  宋忠元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院长 中国美术学院原副院长 著名国画家

  朱关田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主席 著名书法家

  副主任:(按姓氏笔画排列)

  杨成寅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著名美术史论家

  杜曼华 浙江省花鸟画画家协会副主席 浙江省女花鸟画画家协会主席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著名国画家

  李子候 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画系原副主任、教授 著名国画家

  李春晨 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总监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邬继德 中国美术学院版画系原主任 著名版画家

  郑竹三 浙江省国际美术交流协会副主席

  毛翔先 浙江树人大学公共艺术设计研究所所长

  秘书长:毛翔先(兼)

  副秘书长:

  范达明 浙江摄影出版社编审

  徐俊卿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副院长

  杨顺康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办公室副主任

  吴东洲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经营管理部副主任

  刘文沪 浙江树人大学艺术学院特聘教授

  叶宝国 杭州长桥文化策划有限公司艺术总监

  七、评选办法:

  本大展入选作品由艺术评选委员会评选审定。评委会的主要任务:①评选参展作品和优秀作品;②评选画册入选作品。

  八、形式与内容:

  表现形式:国画、油画、版画、书法、篆刻等,形式不拘。作品规格:国画原件不大于六尺,其他绘画外框宽不超200cm,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不得大于200cm。

  表现内容:凡以反映佛教内容为主题的(佛教代表人物、佛经、佛理、佛义、佛性、佛景、物具)均可参展人选。

  九、编辑出版《和谐之光--中国首届佛教艺术精品大展》选集,并在大展开幕式同时举办画集首发仪式和开光仪式。

  十、应征条件:

  凡有志于佛教艺术,在全国享有盛誉,德高望重的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佛教协会会员,国内外著名法师和佛教艺术家的作品均可入选参展。

  十一、征稿日期:

  收件日期:2009年7月1日——8月10日,将作品原作寄送本展组委会,作品装裱自理,每人参展作品限2-4件,并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作品题目、画种、尺寸、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十二、收件地址:

  联系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29号颐高创业大厦南大厅15F“和谐之光——中国首届佛教艺术精品”大展组委会

  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56838198 0571-56838182

  电子邮箱:kamshui_group@yahoo.com.cn

  收 件 人:吴东洲、卢 萌、杨顺康

  十三、其他:

  欢迎应征作者捐赠作品,用于回报赞助本次活动的企业和为本届大展举办开光仪式的寺院。所有捐赠作品作者,我们将回赠经开光的佛教艺术经典礼品。

  中国佛教艺术精品大展组委会

  200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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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报 展事 00014 通 告 2009-7-11 48256DEA008181F5482575EC00292C0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