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研究和振兴中国佛教艺术,中国爱心事业基金会、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中国佛教艺术研究会、香港佛教联合会、浙江佛教协会等机构将于2009年10月至12月间分别在香港、天台、杭州举办“和谐之光——2009首届中国佛教艺术精品大展”。为及时做好本届展览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览名称:“和谐之光·祈福中国——2009首届中国佛教艺术精品”大展
二、主办单位:
中国爱心事业基金会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
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广东社团
香港佛教联合会 香港福建社团
香港浙江同乡联合会 香港潮州社团
浙江开明画院
三、承办单位:
中国佛教艺术研究院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
浙江树人大学公共艺术设计研究所
四、协办单位:
北京圣泉宗教文化艺术中心
杭州玄鸟文化传播机构
杭州长桥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天台县博物馆
五、展览宗旨:振兴佛教艺术 弘扬民族文化 品味精品艺术 构建和谐社会
六、组织机构
艺术顾问:
张浚生 新华社香港分社原副社长,浙江大学原党委书记,教授
杨招棣 浙江省侨办原主任 浙江大学教授
王伯敏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著名艺术史论家 中国画家
刘 江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西泠印社副社长 著名书法家
赵宗藻 中国版画家协会理事 浙江版画家协会会长 中国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教授 著名版画家
贺克敏 国家宗教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
王志远 中国宗教学会副会长
天 亮 北京圣泉宗教文化艺术中心主任
组委会主任:
陈伟力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理事长
陈新华 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忠元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院长 中国美术学院原副院长
觉光长老 香港佛教联合会会长
释永信方丈 河南少林寺住持
周晓明 中国爱心事业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
组委会副主任:(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庆裕 杭州画院原院长
卢少夫 浙江树人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金鉴才 浙江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 浙江花鸟画家协会副主席
车 进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原秘书长
杨芳菲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副院长
释延琳大和尚 河南少林寺监院
章利国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张 健 天台县博物馆馆长
周金水 浙江树人大学公共艺术研究所玉雕研究室主任
周柏青 杭州长桥文化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
裴元正 杭州玄鸟文化传播机构CEO
组委会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徐俊卿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副院长
黑木强 中国爱心事业基金会理事
潘 勇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副院长
杨西湖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原秘书长
王清芬 资深策划人
艺术委员会:
主任:
高而颐 中国美术学院原副院长 浙江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 著名油画家
潘鸿海 浙江画院原院长 著名油画家
宋忠元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院长 中国美术学院原副院长 著名国画家
朱关田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主席 著名书法家
副主任:(按姓氏笔画排列)
杨成寅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著名美术史论家
杜曼华 浙江省花鸟画画家协会副主席 浙江省女花鸟画画家协会主席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著名国画家
李子候 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画系原副主任、教授 著名国画家
李春晨 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总监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邬继德 中国美术学院版画系原主任 著名版画家
郑竹三 浙江省国际美术交流协会副主席
毛翔先 浙江树人大学公共艺术设计研究所所长
秘书长:毛翔先(兼)
副秘书长:
范达明 浙江摄影出版社编审
徐俊卿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副院长
杨顺康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办公室副主任
吴东洲 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经营管理部副主任
刘文沪 浙江树人大学艺术学院特聘教授
叶宝国 杭州长桥文化策划有限公司艺术总监
七、评选办法:
本大展入选作品由艺术评选委员会评选审定。评委会的主要任务:①评选参展作品和优秀作品;②评选画册入选作品。
八、形式与内容:
表现形式:国画、油画、版画、书法、篆刻等,形式不拘。作品规格:国画原件不大于六尺,其他绘画外框宽不超200cm,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不得大于200cm。
表现内容:凡以反映佛教内容为主题的(佛教代表人物、佛经、佛理、佛义、佛性、佛景、物具)均可参展人选。
九、编辑出版《和谐之光--中国首届佛教艺术精品大展》选集,并在大展开幕式同时举办画集首发仪式和开光仪式。
十、应征条件:
凡有志于佛教艺术,在全国享有盛誉,德高望重的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佛教协会会员,国内外著名法师和佛教艺术家的作品均可入选参展。
十一、征稿日期:
收件日期:2009年7月1日——8月10日,将作品原作寄送本展组委会,作品装裱自理,每人参展作品限2-4件,并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作品题目、画种、尺寸、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十二、收件地址:
联系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29号颐高创业大厦南大厅15F“和谐之光——中国首届佛教艺术精品”大展组委会
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56838198 0571-56838182
电子邮箱:kamshui_group@yahoo.com.cn
收 件 人:吴东洲、卢 萌、杨顺康
十三、其他:
欢迎应征作者捐赠作品,用于回报赞助本次活动的企业和为本届大展举办开光仪式的寺院。所有捐赠作品作者,我们将回赠经开光的佛教艺术经典礼品。
中国佛教艺术精品大展组委会
200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