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书画院公开招聘专业画师公告
为更好地适应文化泰州建设需要,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增强画院创作力量,经市人事局同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画师5名,其中山水画师1名,花鸟画师2名,人物画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的艺术造诣;3.身体健康;4.学历及资格要求:①年龄45周岁以下(1964年6月1日以后出生);②大专及以上学历;③国家或省级美术家协会会员;④从事中国山水、人物、花鸟画创作,其作品在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或省美协举办的省级展览中有参展和获奖的经历;⑤特别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报 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0日至8月31日
报名地点:泰州市文化局组织人事处(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1004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泰州市书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泰州市人才网http://www.tzjob.com/、泰州人事编制网http:/www.tzrsj.gov.cn/下载),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可直接发送到泰州市文化局组织人事处邮箱(地址:whjrsc1004@126.com);③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美协会员证、任职资格证书、参展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提供一整套反映创作成果情况的画册,近期作品照片7寸不少于5张(并注明作品尺寸)和专业论文、专著及联系方式等材料,初评材料不退还。报名材料请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泰州市文化局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225300)或直接到报名处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邮寄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三、考 试
1.初评。报名日期截止后,根据申报材料,组织对应聘者报考资格的审核,审核合格人员,组织市内外专家进行初评,按1∶3比例择优筛选出15名应聘者进入考评和面试。
2.考评。组织初评入围者参加专业考评,专业考评内容包括:①考场创作;②作品展示、公众投票;③专家评审。初评入围者需提供代表本人最高艺术创作水平的作品6幅,其中6尺以上整张作品不少于2幅参加作品展示,作品展示结束后退还作者。考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组织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对入围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录 取
考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市文化局根据专业考评占90%、面试占10%的得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文化局和市书画院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进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咨询电话
泰州市文化局组织人事处:0523-86839343,泰州市书画院: 0523—86229969、13961039624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泰州市文化局纪委: 0523-86839339,泰州市人事局:0523-8688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