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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展鹏杯”全国书画精品展征稿启事

  盘锦展鹏集团是国内著名企业,实力雄厚。为充分展示企业风采,大力发展企业文化,提高书画家创作水平和在全国的知名度,不断促进书画艺术繁荣发展,兰亭书画会和展鹏集团特联合举办首届“展鹏杯”全国书画精品展。“展鹏杯”将逐届办下去,并努力打造成书画展览的品牌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盘锦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兰亭书画会 盘锦展鹏集团

  协办单位:辽河美术馆

  二、征稿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征稿,征稿对象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各省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会员。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品位高雅,富有新意。

  2、作品限中国画、毛笔书法,投稿数量不限。作品以竖幅为宜,尺寸不小于4尺整纸。草书、篆书附释文。

  3、作品不需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体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并另附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国家及各省级书协、美协会员请附会员证复印件一份。

  4、作品须通过邮局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展鹏杯”字样。

  四、评审与奖励

  1、聘请知名书画家组成评委会,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2、书画分类评奖,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0元;入展300名,给予一定数额的收藏费(凡中国美协、书协会员投稿作品,无论入展与否,均给予收藏费)。 

  3、凡获三等奖以上的作者,将被邀请免费参加本次展览开幕式。

  4、获奖、入展作品编辑出版《首届“展鹏杯”全国书画精品展作品集》,入编作者均可获赠作品集一本。 

  五、时间和地址

  1、截稿日期: 2009年10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收稿地址:(124013)辽宁省盘锦市群众艺术馆(兴隆台区双兴中路30号)

  联 系 人:史维静 陈建军

  联系电话:13019961969 13942736312

  邮  箱:ltshh@tom.com

  3、展览时间:2009年12月,在辽河美术馆展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展览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2、参展作品一律不退。承办单位对全部来稿有展览、出版、宣传及收藏等处置权。

  3、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启事的解释权归展览主办方。

  

  首届“展鹏杯”全国书画精品展组委会

  200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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