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蜾扁”
的几点说明
□章祖安
□章祖安
《美术报》上期刊《再证“竵”》一文,以作为拙文《陆维钊的蜾扁书——兼及蜾扁书的名称考辨》之反馈。为免读者误解,并引发无谓的争辩,今特借《美术报》一角作几点说明,过此不再赘言:
一、前刊拙文的基本论点是:自宋代以来即有“■(蜾)扁”与“竵扁”两种异说,并从文献资料上可以找到各自的支持。既然“■扁”之称其来有自,今日习称之“蜾扁”一名又已约定俗成,并非错误,则《再证》一文,有意回避对方证据,必欲以“竵扁”为是而以“蜾扁”为非,并用“不向世俗低头”的口号,欲揽学术以自重,在笔者看来,也不过是“乡愿乱德”,徒然自陷于无谓的纷争,于真正的学术终无所补。孔子曰:“吾从众。”愿李君思之。
二、李文所举之“再证”材料,实为前刊拙文之弃余,所持理由,已见原文(除《美术报》2009年6月13日所载之外,该文完整版见于《新美术》2009年第2期,其中的相关注解,可以解答李君之惑)。不过,为使读者易于了解,此处稍作扼要说明:徐铉所擅之书体名称,最早见于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嗣后的相关文献,均辗转出自沈书。在前刊拙文中,笔者已经证明,在宋乾道二年(1166)以前的《梦溪笔谈》版本,即有两个系统——作竵扁与作■扁的版本并存:作“■扁”的文献,以宋本《皇朝事实类苑》及宋本《锦绣万花谷》所引为确凿;作“竵扁”的文献,则以相传祖述于宋乾道本的各本《梦溪笔谈》为确切(现存皆元以后本)。至于其他的第三手资料(如李文所举的楼钥手书或楼氏的《攻媿集》等),则已包含在上述两个系统之中。在无更早期、更确凿的新材料发现之前,以任一个系统的文献来证明徐铉所擅的书体名称必为蜾扁体或竵扁体都是无效的。至于明人杨慎的文字,莫说其明刊原版已确然作蜾,即便就是作竵,也与楼钥的手书一样,不足以证明蜾扁之称没有文献的依据,更无由证明蜾扁之名不能成立。这一点应是常识,相信读者会在通读拙文与《再证》一文之后作出判断。
三、考察文章的学术水准,实与是否为考证文字或关注者之多寡无关。换句话说,不是只要属于考证文字的即可率尔自命为学术性强的。笔者相信,广大读者中之所以没有太多人对蜾扁与竵扁的问题予以考较,不是他们没有发现这个问题,也不是他们缺乏学术水准,不了解文献中早有“竵扁”一说的存在,而是他们恰恰觉得这种有悖常情常理的翻案“考证”实在武断偏颇、弊多益少,不想庸人自扰罢了。笔者之所以撰成前文,对蜾扁书体略作考证,盖出于不得已,因李、衡二君都不约而同地用竵扁之名强加于陆维钊先生自创的蜾扁书之上,这既是不必要的,也是本人不予支持的。马一浮先生说:“道有大于是者。”谨与李君及广大读者们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