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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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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术指导单位:

  中国美术馆

  中国国家画院

  

  二、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三、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主席:刘大为、冯远、范迪安

  组委会副主席:吕军、高云、张志民

  学术顾问:邵大箴、孙克、刘曦林

  策展人:余根晖

  

  四、艺术委员会:

  艺委会主席:杨晓阳

  艺委会副主席:马书林

  

  艺委会委员(年龄为序):

  孔仲起、李宝林、郭怡孮、邓 林、杜滋龄

  萧 平、王 涛、杨明义、刘大为、刘巨德

  范 扬、陈 平、卢禹舜

  

  五、征稿开始:2010年3月

  截稿时间:2010年9月18日

  展出日期:2010年11月-12月期间

  

  六、展览地点:北京·中国美术馆

  七、作品要求:

  参展作品为中国画。四尺对开四条屏或六尺对开四条屏,特殊尺幅请与组委会事先沟通。纸本绢本均可,无须装裱。

  

  八、作品评选、出版及其他:

  初评:由本次展览的艺术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初评,凡初评通过即为入选作品,将正式收录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传统风范——中国画名家四条屏作品展》大8开本画集。每位作者刊登四个版面,含入选作品、作者照片、简介、2000字以内的艺术评论(或评论选辑)。每位艺术家获赠画集三本(详细画集版面示意及资料要求可参见展览官方网站)。

  终评:凡通过艺委会终评的作品,入展中国美术馆。作者将由主办方邀请来京参加开幕仪式、学术研究会,主办方负责往返交通、酒店费用。由主办方颁发入展证书。终评作品前10名的艺术家将获得由组委会主席、艺委会主席联合签署的荣誉证书。

  收藏:作品通过初评并正式收录展览画集的作者,颁发给入选证书。作品由主办方收藏。主办单位对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和所有权。

  退件:未通过初评的作品主办方负责退件。

  费用:所有的展览、出版、评审、退件费用由主办方负责,无需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九、作品送展:

  所有作品无需装裱,请于截稿日之前以快递或挂号方式寄往组委会秘书处:

  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太阳园9座2708室

  邮编:100098

  电话:010-82138880、82139990

  E-mail:13501350298@139.com QQ:76084

  收件人:余根晖 13501350298

  

  十、组织委员会荣誉委员(姓氏拼音为序):

  白云乡、晁 谷、陈国勇、陈永锵、董小明、董 浩

  杜高杰、杜应强、盖茂森、顾正主、郭公达、郭玫宗

  胡永凯、黄泽森、贾浩义、孔 紫、李宝峰、李奇茂

  梁文博、刘二刚、刘 建、卢星堂、吕云所、马海方

  苗重安、欧豪年、秦 龙、裘缉木、施江城、舒建新

  宋丰光、田黎明、田 镛、王家训、王金石、王文芳

  王小晖、王永亮、王玉良、王玉山、翁振新、吴为山

  吴 迅、肖映川、杨 挺、于 水、于志学、曾来德

  张江舟、张伟平、张孝友、赵俊生、赵振川、周 澄

  

  十一、其他:

  凡送作品参展的美术家,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官方网站:www.2009art.org。

  

  十二、免责条款:展览主办单位及本次展览的策展人拥有以上征稿通知的最终解释权。

  

  传统风范——中国画名家四条屏作品展组委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美术报 展事 00011 2010-02-27 nw.D1000FFN_20100227_2-00011 2 2010年02月27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