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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摹与再造”中国画学术邀请展征稿通知

  为了更好的弘扬中国画艺术,挖掘更多的国画人才;透析我国当代审视中国画传统的视角,梳理中国画发展的渊源与流变,深入学习、解读并领会传统精要,采用临摹、创作两种不同形式,进行全方位、个性化与实验性的对比、展示、研究;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展现当代作者对传统经典的继承与阐述,使中国画艺术在新的承接与创造中发扬光大。由中国水墨研究院与北京大兴南海画院主办的“临摹与再造”中国画学术邀请展,现面向全国征稿。

  现将“临摹与再造”中国画学术邀请展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水墨研究院

  承办单位:

  北京大兴南海画院

  二、展览日期:2010年5月26日—6月10日

  三、展览地点:北京

  四、展览组织委员会:

  顾问:(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新林 卢禹舜  杜  军 张复兴  何家安

  李耀林 苗重安 贺成才 程振国 曾先国 

  主 任:戴振宇

  副主任:孙兆海 魏书亮 王 林  张平子  顾亚峰

  委员:

  卢振东 燕洪春  韩 硕  侯文学  卢志贤

  耿万荣

  秘书长:张平子(兼) 

  副秘书长:李莉

  展览办公室主任:燕洪春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卢振东  韩 硕

  五、展览作品征集:

  1. 展览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作品。

  2. 凡临摹中国画和根据临摹作品再创作的山水、人物、花鸟均可参加。每位作者需临摹中国画传统经典作品一幅(要求酷似原作)和创作作品一幅(强调对比与传承),作品不得小于4尺整张,无需装裱。

  3. 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以正楷写清作者姓名(笔名无效)、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作品规格(高×宽cm)以及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4. 作品需妥善包装,包装损坏概不受理。

  5. 征集作品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

  6.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3号北京南海画院;邮编:102600;

  联系人:卢振东、燕洪春;

  联系电话:010—69265722 

  传真:010---69243751;

  六、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和所有权。

  七、退件和收藏:

  1、凡入选作品由组委会支付稿酬,每件作品800元(人民币),并不再退件(以上稿酬均为税后)。未入选作品一律退回给作者。

  2、本次展览将临摹方面遴选出30名优秀作者,主办方与之签订长期的协议,并通过各种有效渠道进行宣传包装、销售作品。

  3、编辑出版《“临摹与再造”中国画学术邀请展》作品集,每位入选作者赠送两本。

  八、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临摹与再造”中国画学术邀请展组织委员会


美术报 广告 00006 “临摹与再造”中国画学术邀请展征稿通知 2010-03-13 nw.D1000FFN_20100313_2-00006 2 2010年03月13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