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林岫致敬 “去草,嘉谷必茂”
■张瑞田
不久前,我在回答某媒体的访谈时说道:我们要坚守道德底线。这句比大白菜还要“日常”的语言,似乎没有提及的必要。遵守道德,这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并不是美德、功绩,也不是荣誉、风采。
然而,如此“日常”的规范,比太阳升起和降落还要自然的行为,竟然离我们越来越远,日渐成为中国人的“奢侈品”。于是,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比比皆是,违反道德规范的事例不胜枚举。那位明星作家郭敬明被指明“文抄公”后,没有羞愧地自杀,也没有忏悔,却大言不惭地表白:可以赔钱,但不道歉。这样一个人,又被另外一个大名鼎鼎的人四处吹嘘,觉得郭敬明此举特有创意。
道德底线,被他们一再突破。
其实,抄袭就是盗窃,是造假犯罪,绝对是见不得人的事情。那么,为什么抄袭被宽宥、被怂恿,直到被一次次谅解?我看,这是全社会道德意识的集体淡薄。
改革开放在鼓励创造性和个性发展的同时,没有及时批判一些危及思想道德和社会风气的极端私欲行为,于是防微未得,如今杜渐也觉难为。例如在崇尚功利和实用的环境中,追名逐利等个人私欲的极端扩张,让当代部分中国人(当然也包括中国文化人)忘乎法律道德而癫狂出格。三十年的时间,我们在乎财富的积累,却不在乎环境的污染;我们在乎消费能力的提高,却不在乎对资本的剖析;我们在乎建功立业,却不在乎道德完善;我们在乎眼前的利益,却不在乎操守和理想。这样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我们的选择。于是,一系列巧取豪夺的事情一件件、一桩桩在我们的眼前轮番上演。
如果说郭敬明敢于藐视社会公德,抄袭他人,没有丝毫的羞愧之心,说明了一个人求名求利的不择手段,那么,学术界、书法界某些“大腕”的抄袭行为又为哪般呢?北京大学某教授抄袭被揭,臭名昭著。书法教育界某“人物”谎报夸大学术成果,侵犯他人著作权,骗取了最高荣誉,被林岫置于光天化日之下,不见有任何的“羞愧忏悔”和“抱歉”。似乎权威有这样的谎报侵权行为天经地义,不仅不“羞愧忏悔”,不“抱歉”,还自恃有“潜规则”而喧嚣尘上,理直气壮。这就必须喝问一声:书法界究竟怎么了?
当下,我们正饶有兴趣地观看有关汪晖抄袭的论辩,不管汪晖是否抄袭了,也不管论辩双方的心态如何,此事至少说明我们不允许抄袭,我们需要追问抄袭者的“罪恶”,我们仍然具有维护真理和正义的勇气。为此,我仔细阅读了关于汪晖有无抄袭问题的数篇文章,并且也独自分析了此次抄袭论辩事件的起因和结果。我坚定地认为,论辩事件具有积极意义,不但是对过去抄袭者的追责,更是对现在抄袭者和未来抄袭者的儆戒和震慑。
汪晖陷入抄袭门之前,林岫对书法教育界某大佬的无情揭露,无疑彰显了一名知识分子对学界劣迹的厌恶,对低俗人格的轻蔑,对虚假行为的痛斥。然而,与文学界以致学术界的反抄袭行为相比,书法界的假大泡不太像“过街鼠,人人喊打”,林岫的打假就显得有点孤军奋战了。
“上午有两位京城书法家来寒舍小坐,告诉其师将十数名学生辛苦所著为自己‘著述’并于书界教育界堂皇标榜,已荣获‘某某成就奖’事。笔者因此前于启功先生处早已有所耳闻,故不觉惊讶,只是看过学生随手带来的近三十多本‘书法著作’后,知这些学生积数年之劳所著的上百万字,竟被其师一网尽收(悉入自己‘著述五十余种’的煌煌成果之中),仍然为其师的厚颜不惭而感到无比震惊。”林岫的这段文字,刊于2009年12期《书法》杂志,笔锋指斥当代书法教育界某些“潜规则”,即以自己的权威之位,公然侵占剥夺同事、下级、学生或有求于自己的某些弱势群体的研究和创作成果而不以为羞耻。这种现象在中国似乎不是什么大事,领导文稿,庶几出自他人之手。在一切行为都要围绕领导利益的价值取向中,我知道某些代笔者辛辛苦苦所写的文稿,发表时署上了另一个人的名字,已非偶然。更有甚者,为掩人耳目,把代笔者的原稿毁掉,重抄一篇,竟然做假成真。比如声名显赫的作家严歌苓,其父肖马就在“四人帮”统治的黑暗年代,给一位声名显赫的作家当枪手,被剥夺著作权且受尽凌辱。曾几时何,我们经常乐意把一切厌恶的事情推给历史,诸如此类肆无忌惮的侵犯、掠夺,在“四人帮”的统治时期频繁出现,闻之,犹以为当然;如果事情发生在当今,我们如果麻木到非但不震惊气愤,反而以为久闻不厌,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拨乱反正已经成为历史的名词,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正朝着和谐社会前进。为什么“四人帮”统治时期的事情又频繁发生呢?林岫先生所提及的“某某成就奖”获得者,也该是一名成功人士了。钱,有的是;名,众人皆知;但,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垂垂老者,荣誉真的那么重要?
我看,这是一个时代病了,洞穿道德底线,在一切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社会里,谦逊的风格,律己的作风,朴素的追求,淡泊的情怀,高雅的趣味,纯洁的理想,一一随风而逝。林岫是知识界难得的理想主义者,是当今书坛难得的清醒者,她清楚,我们的社会一旦失去了这些美德,稳定远矣,和谐远矣。真正热爱书法艺术并祈愿书法艺术健康发展的,应该不独林岫一人;若非法盲学盲,看得见和读得懂书法界学术腐败的,也应该不独林岫一人,唯她不能容忍这些直令斯文扫地的行为继续玷污书坛,敢于站出来打假,以自己微弱的声音呼吁大家恪守道德,树正气,解廉耻,正绳墨,晓以大义,难道我们不应该理解她的勇气和苦心吗?
如果是一个严肃的社会,林岫的声音足以让我们沉思、反思,看看自己的行为和思想究竟有哪些不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可是,被欲望异化了的现实,林岫反而遭到造假者的数名追从无端的指责和无边的谩骂。比如“林岫揭露某某居心何在”,又比如“林岫总有意见”和“有野心”等言词,恰好暴露了一些人面对批评的阴暗心理。何谓“林岫揭露某某居心何在”?你做了道德不齿的事情,你干了违背公理的勾当,自然将时刻面临正义之剑的审判。何谓“林岫总有意见”和“有野心”?一名有忧患意识的读书人,理应对所见的学术造假提出尖锐的意见。意见关乎风气和学术尊严,为什么不能提?面对如此重大的造假事件,书坛沉默、失语、假寐,实际上是对公理的亵渎,对造假的宽宥。若果不然,我们都做那个“永远不投反对票”的不疯不傻的女名人,岂不成了伪爱国主义者吗?一个开放、进步的社会,从来不拒绝批评。因为,世界上从来没有不出错的国家和个人。文明的社会,仰赖于外部力量的审视、监督,才能逐步走向真正的平和。书坛也概莫能外。
批评者林岫,或者说理想主义者林岫的“野心”,应该是对造假腐败的批评,对弱者权益的维护,对公道公理的坚持。这样的“野心”,出于良知和公心,使造假侵权者无处藏身,使卑鄙者没有通行证。鼓书坛清风,树书坛正气,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维护有煌煌几千年历史的中国书法艺术本有的尊严。
“去草,嘉谷必茂“(见《资治通鉴·汉纪》),否则,伪术险巧得逞,必然公道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