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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视点

2011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2011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哈尔滨市委宣传部主办,黑龙江禹舜文化艺术研究院承办。本次大展强调民族文化,倡导写意精神,鼓励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与现代审美的结合,追求学术高度,推出精品,推出新人,是集中展现当代中国画创作风貌的专业性大展。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黑龙江禹舜文化艺术研究院

  协办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宣传部

  禹舜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朴逸

  副 主 任:刘 健 卢禹舜 张旭光 王 刚

  委   员: (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 项 王 彪 毛猛平 纪连彬 吴团良

  杜 军 李 伟 李  岗 侯希平 高  弟

  高卉民

  办公室主任:张英财 朱佩之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1年6月6日开幕。

  五、展出地点:禹舜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评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60件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60件(收藏费8000元/件),入选作品200件(收藏费4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

  3、画展将出版画集。每位作者赠送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九、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纸,横竖不限。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清作者姓名(和身份证一致)、身份证号、作品名称、尺寸、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作品照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

  邮编:100083  收件人:张英财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 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1年1月


美术报 视点 00003 2011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2011-01-08 nw.D1000FFN_20110108_8-00003 2 2011年01月0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