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艺术牵手时尚
“爱慕·时尚丽人——首届当代中国人物画邀请展”征稿通知
“爱慕·时尚丽人——首届当代中国人物画邀请展”是在艺术时尚化和时尚艺术化的趋势下应运而生,也是中国首个大型时尚艺术绘画展。展览以“时尚丽人”为主要艺术形象,以当代中国人物画为表现形式,艺术展现当下都市的时尚生活;旨在通过传统艺术与当代时尚的牵手,促进两者的互动以及中国人物画的探索与创新,拉近艺术、时尚与大众的距离,引导并提升大众的审美情趣和生活品位。展览的成功举办对于当代中国画美术史和时尚发展史都将具有开拓性的意义。现将本次邀请展征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时尚》杂志社
北京爱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华夏风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学术支持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
北京工笔重彩画会
主要传媒支持:
时尚类网络:
时尚网 优卡时尚网 凤凰网·时尚频道
时尚类杂志:
《时尚》杂志社旗下系列杂志
艺术类网络:
雅昌艺术网 今日艺术网 当代工笔人网
时尚艺术网等
艺术类杂志:
《画廊》 《美术焦点》 《Art概》 《艺术财经》等
二、展览组织委员会:
主 任:刘江 张荣明
副 主 任:周立如 柳之升
秘 书 长:柳之升(兼) 潘建宏
副秘书长(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艳利 刘晓林 金 沙 金 瑞
三、展览学术委员会:
主任:何家英
副主任:田黎明 唐勇力 毕建勋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颖生 孙志钧 张江舟
张 见 赵建成
策展人:柳之升
四、展览评选委员会由主、承办单位会同学术委员会聘请专家组成;
五、展出时间:
2011年9月或10月(具体时间待定);
六、展出地点:国家博物馆;
七、展出规模:本次邀请展拟展出入选作品150件左右(凡入选作品均为获奖作品)、特邀作品20件(全部退件);
八、给画家的回报:
1、宣传回报:本次展览以《时尚》杂志社旗下的高端媒体为基本宣传平台,主要针对社会大众进行更为广泛的宣传,宣传媒体包括《时尚》10多本系列杂志、时尚网、优卡时尚网、新浪网、新华网、搜狐网等,同时也会通过艺术类专业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加上大众报刊、电视、广播及手机媒体,前所未有的宣传阵势会使画家在学术圈外的影响最大化;届时,展览组委会还将赠送涵盖展览前、中、后期媒体宣传及活动花絮等一整套画家参加活动的纪念资料供画家存念;
2、奖项设置:
设“时尚绘画杰出奖”1名,由顶级时尚品牌冠名,奖金20万元(或价值更高的产品);
设“时尚绘画卓越奖”2名,由顶级时尚品牌冠名,奖金10万元(或价值更高的产品);
设“时尚绘画特别奖”3名,由顶级时尚品牌冠名,奖金5万元(或价值更高的产品);
设“时尚绘画贡献奖”5名,由知名时尚品牌冠名,奖金2万元(或价值更高的产品);
设“时尚绘画成就奖”10名,由知名时尚品牌冠名,奖金1万元(或价值更高的产品);
设“时尚绘画优秀奖”150名,由知名时尚品牌冠名,奖金3000元(或价值更高的产品)。
3、颁奖暨艺术酒会:开幕式当晚,组委会将举办 “爱慕·时尚丽人展”颁奖暨艺术酒会,参展画家优先参加;展览期间将同时在“爱慕美术馆”举办小型的“爱慕·时尚丽人展”特别欣赏展,展览作品同样从送件作品中选出;
4、收藏、获奖、证书及奖金:特邀画家每人展出1-2幅,作品全部退件;参展画家的参展作品原则为每人1幅,凡入选作品都将展出及获奖,并在展览结束后由时尚博物馆、爱慕美术馆收藏,凡有作品入选并被收藏,组委会将向画家颁发收藏证书,并支付奖金,奖金标准从数千到20万元不等;
5、展览开幕:展览开幕式也会耳目一新,有别于传统的美术展览开幕,届时,有关政界、商界、艺术界及品牌负责人、时尚明星等都将一同参加,盛况空前。同时,展览开幕或展览期间,还会举办时装秀、时尚品牌代表与画家互动等延伸活动,并且会有一些时尚产品、艺术延伸品的展示和发布,在同类展览中别开生面。
九、参展要求细则:
1、作品学术要求:“爱慕·时尚丽人展”要求以“时尚丽人”为主要艺术形象,以当代人的高品位时尚生活为主要内容的人物画创作;同时,要特别注重人的情感表达和内在品格的挖掘。所以,参展作品应避免其简单化、庸俗化、浅表化,尽可能地挖掘出时尚生活中深层面、高品位、有价值、有内涵的艺术源泉和绘画元素,以赋予“时尚丽人”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最美的艺术风姿(有关本展更多的学术解读和资料,请网上点击“爱慕·时尚丽人展”查看);
2、作品形式:水墨、工笔及综合材料;
3、作品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2-3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请注明作品题目、画家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详细信息。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再邮寄原作,初评未入围的作者将另行通知,但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4、作品尺寸:作品的最小规格原则上不小于6尺整张,最大尺寸不限;
5、送件要求:为了更好展示绘画作品的整体效果与水平,凡参展作品由画家自行装裱、由组委会统一配框。作品背面右下角请写清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地址、联系电话(请装裱好后再用铅笔标注;未装裱前勿在画作背面写字、标注;或随画附纸另行标注)。送件需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切勿平邮、平寄,以防止寄送途中破损、遗失;否则,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6、收照片时间:自征稿函发布之日内起至2011年6月1日止,过期不候,以邮戳为准;
7、收件地址:(邮编:100027)北京东城朝阳门北大街8号 富华大厦D座16层
收件单位:
华夏风尚“爱慕·时尚丽人展”组委会
收件人: 柳之升 13801366803
刘晓林 13699297962
电话:010-65547978/65547979/65547980
传真:010-65547977
邮箱: chinaworld888@sina.com
十、主、承办方权益:主、承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收藏、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等;
十一、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中的各项规定;
十二、画展详细信息可登陆www.vogueart.net(时尚艺术网)、爱慕网(www.aimer.com.cn)、新浪·微博(t.sina.com.cn)“爱慕时尚丽人展”、当代工笔人(www.gongbiren.com)查看或点击“爱慕·时尚丽人展”网上搜索相关资讯、信息、动态。
“爱慕·时尚丽人——首届当代中国人物画邀请展”组委会
2011年元月
尊师长 孝父母 爱同学 讲道德 守传统
首届“和谐校园杯”全国校园文化成果大展赛系列活动征稿
为了旗帜鲜明地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文化,用先进的社会主义文化充实校园文化阵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和优秀的文化传统,反映校园师生的精神面貌,给校园文化以充实的内涵,在全国校园开展以“尊师长、孝父母、爱同学、讲道德、守传统,创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经批准,决定自本《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全面启动“和谐校园杯”首届校园文化成果大展赛活动,公开向全国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征集展览类(书法,绘画,摄影)、表演类(歌舞、诗朗诵、器乐演奏、主持等)、文学类(小说、诗歌、散文、命题作文等)等校园文化作品。
一、主办单位:
中国伦理学会校园文化专业委员会
中国关心下一代教育研究院
中国关工委全国教育专家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
“和谐校园杯”校园文化成果大展赛系列活动组委会
二、活动口号:
净化校园环境 充实校园文化 创建和谐校园
三、征稿内容:
作品主题:尊师长,孝父母,爱同学,讲道德,守传统,创建和谐文明校园。
凡符合以上内容和以弘扬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倡导保护环境,反映校园文化生活的作品均可参加本活动,欢迎针对活动主题精心创作的优秀作品(包括书写符合本活动内容的古诗词、楹联、山水画、花鸟画作品、摄影作品、歌舞表演类作品和小说、诗歌、散文、切合主题的命题作文等)。
四、征稿要求:
1.展览类作品:书法作品(含毛笔书法、篆刻、硬笔书法),美术作品(含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版画、儿童画、电脑美术、动漫。素描速写等),摄影作品(黑白、彩色)。
2.表演类作品:歌曲(含独唱、合唱),舞蹈(含个人、群体),诗歌朗诵、器乐演奏、主持、小品等。
3.文学类作品:小说、诗歌、散文,切合主题的命题作文等。
4.为了便于展览展示,请书画类参赛者严格按如下规格准备作品,宣纸作品不得超过六尺宣,其他纸张作品不得超过对开纸,不得小于16开纸,摄影作品不得小于6寸。
5.表演类作品可邮寄电子光盘。
6.文学类作品不少于500字,不超过5000字,请邮寄打印稿。
7.所有参赛作品务必写清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所在学校班级、指导教师等内容,团体组织参赛请附清单。
8.本活动不收报名费、评审费,活动后的集体活动、证书、出版物、邮寄等将按实际所需成本酌情收取工本费。
9.获奖作品不退还,未获奖作品视作者意愿退稿(邮寄费自付)
五、评审办法:
1.本活动将邀请中国书协、中国美协、中国影协、中国音协,教育部门、文化部门和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由评委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
2.评审分组进行,征稿分教师组、大学生组、中学A组(高中)、中学B组(初中)、小学A组(4-6年级)、小学B组(1-3年级)、幼儿组。
3.评审办法 个人奖按作品质量由评委会评出;团体奖按积分由组委会评出。具体积分标准为:稿件积分 书画类、文学类按投稿每件作品积一分,表演类每件作品积5分;获奖作品积分,书画类、文学类获奖作品特等金奖积10分、特等银奖8分、金奖6分,银奖4分,铜奖2分,优秀奖1分;表演类获奖作品按以上获奖作品的两倍计算。凡积分在100分以上的团体参与团体奖评选。
六、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个人奖 个人奖设特等金奖、特等银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
团体奖 团体奖设团体特等奖,团体一等奖,团体二等奖。
2.奖励设置 个人奖颁发证书,银奖以上颁发证书、奖牌和价值不等的奖品,
团体奖颁发证书、铜质奖牌。
3其他奖励 个人奖银奖以上(含银奖)获得者将向有关院校或特长班推荐,除获奖证书外,还将颁发由主办单位签章的“推荐书”;团体奖除向有关行政部门推荐外,还将邀请荣获团体奖单位的领导出席“全国校园文化高层论坛”。
七、展览颁奖:
1.展览类获奖作品将先集中在北京指定美术场馆展出,然后视情况在各地巡展。书画摄影类作品和文学类作品将结集出版。表演类作品将在北京举行复赛,选出参加颁奖晚会的节目。
2.本活动设90分钟的颁奖晚会。颁奖晚会将邀请所有类别荣获个人奖的代表,团体奖单位代表参加,同时举行颁奖仪式、展览开幕式。颁奖晚会将在国家级电视台播出。
3.在颁奖晚会、展览开幕的同时,邀请团体奖获奖单位的领导出席“全国校园文化高层论坛”,论坛将邀请国家宣传部门、教育部门、文化部门和主办单位的领导参加(具体规模见后期《邀请函》)。
八、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自本《征稿启事》正式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 4 月 30 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后续活动安排将在2011年10月份之前完成。
九、联系办法:
稿件请寄:北京市丰台区顺三条21号嘉业大厦2号楼3A09号
联系人:李强 刘彰 宋宏伟
邮编:100079
联系电话:010-87695802 010-52836330
电子邮箱:hexiexiaoyuan2011@163.com
工作QQ:1527539200 704009570
十、 中国伦理学会校园文化专业委员会和本活动的官方网站“中华校园.com(zhxyzx.com)”将在2011年元月正式上线,活动进程和优秀作品、获奖名单以及获奖作品公示投票都将在“中华校园.com(zhxyzx.com)”上进行,请参与本活动的师生关注。
中国伦理学会校园文化专业委员会
中国关心下一代教育研究院
中国关工委全国教育专家指导中心
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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