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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羲之杯”全国诗书画家邀请赛征稿通知

  全国书画摄影作品评选暨《优秀作品集》春季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示老一辈与新一代的书画摄影艺术的风采,为广大书画摄影爱好者提供学习与交流的平台,鼓励创作更多更好作品,中国老摄影家协会、静鹤斋国际新苗书画学会、浙江雁荡山画院、珠海新苗书画院联合主办,《美术报》协办的“全国书画摄影优秀作品评选”暨《优秀作品集》春季活动即日起开始征稿,有关事宜如下:

  一、征稿对象:

  各地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不分年龄、性别、学历和文化程度均可参评。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老年大学、书画摄影培训班可组织集体参评。

  二、征稿类别:

  作品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尺寸大小不限。

  作品类别分A:书法(楷、隶、行、草、篆书;篆草书须附释文);B:国画(花鸟、山水、人物);C:西画(素描、速写、色彩);D:摄影(彩色、黑白均可、题材不限);E:其他类(版画、剪纸、工艺品、儿童画、雕塑等)。

  三、征稿要求:

  1.书画作品无须装裱,照片不过塑,来稿作品按不同类别每人限2幅。

  2.参评者请以正楷填写作品标签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集体参评作品请在寄前予以筛选,以确保作品的质量。

  3.个人或集体参评作品一律寄至 :珠海市817信箱书画摄影作品评选办收(勿寄个人)。地址:珠海市吉大水湾路246号珠海新苗书画院内,邮编519015。 联系电话0756-3330220 传真0756-3886739。邮箱:jinghezhai@yahoo.cn ,网址:www.cspa.com.cn。

  四、截稿与评选日期:

  本次春季评选活动即日起至2011年5月20日止。按来稿先后每旬朷评一次,凡入选者寄给《入选通知书》。

  参评作品评选分儿童组、少年组、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及园丁组。分组进行作品初评、复评。评出不同类别作品的金、银、铜、优秀四个奖项,同时评出个人与集体荣誉称号。

  五、参评须知:

  1.本次评选活动免收报名费和参评费。在不影响终评的前提下,入选者可按需求选择画册、展岀、艺术活动等项目自出经费。

  2.入选作品均可入编本届《全国书画摄影优秀作品选》画册(国际刊号)、参展及在浙江雁荡山举行的春季书画艺术活动。

  3.参评作品须本人手笔,非本人作品或年龄不符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因评选工作量大参评作品均不退稿。

  附参评标签供复制。     

  

  全国书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参评标签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作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贯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省      市                                                   

联系电话                      所在学校或单位                              邮编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地址                                      

  2010年“羲之杯”全国诗书画家邀请赛颁奖大会2010年9月26日在京西宾馆隆重召开,相关领导、专家和全国近百位获奖诗书画家出席了大会,《中国艺术报》、《人民政协报》、《科技日报》、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新闻网、中国文联网、凤凰网等中央媒体报道了会议盛况。由羲之书画报·诗书画家、华夏博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主办,北京大学教授书画协会协办的第二届“羲之杯”全国诗书画家邀请赛,即日起隆重征稿。

  一、征稿对象:海内外知名诗书画家、文化工作者、诗书画爱好者。

  二、征稿范围:l.诗词类:传统诗词限3首,应合辙押韵,严格遵循格律规则。新诗30行以内。 2.书法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作品;3.美术类:中国画、水粉画、水彩画、油画、版画、线描等;4.摄影、剪纸和2000字内的精短散文、随笔、小小说等作品也可参评。诗文稿件欢迎电子邮件投稿,投稿邮箱:xzb8868@sina.com。

  三、作品尺幅及要求:l、书法美术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内容健康向上,提倡精品意识,谢绝应酬之作。尤欢迎自撰诗词及创作作品,篆书、草书及篆刻请附释文,勿需装裱。书法美术可寄作品高清晰照片评选。2、来稿请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书画艺术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另附个人创作简历,每人限寄诗文书画中一种作品,多寄无效。为保证稿件、包裹或快递的安全送达,请通过中国邮政投寄。

  四、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5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评审及待遇:1.本次邀请赛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由相关诗书画学术团体的资深专家及教授组成评委会,本着“艺术第一”的宗旨对所有来稿评选。2.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等,分组按作品质量和百分比确定各项奖级,证书免费寄发。3.获奖作品将择优在《羲之书画报·诗书画家》发表或编辑出版,向获奖诗书画家寄发喜报,邀请获奖诗书画家进京领奖,参加颁奖盛典和创作论坛,听专家辅导讲座。 

  六、温馨提示: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大赛组委会。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约定。

  来稿请寄:(100043)北京市西区石景山4300-13信箱 “羲之杯”评选办

  王博(收) 投稿邮箱:xzb8868@sina.com 

  评选电话:010-88685181

  ■《羲之书画报·诗书画家》由中央文史研究馆等主办的国家级文化艺术月报,国内统一刊号:CN37— 0083,公开发行,全彩铜版纸印刷。现免费赠送一期,可来函索取,也可将地址、姓名发至投稿邮箱。《羲之书画报·诗书画家》特设:当代诗人专版、书法精英专版、实力画家专版,真诚地服务于广大诗书画家及诗书画爱好者。欢迎与各地诗书画协会、诗歌研究机构、专业书画院、画廊、拍卖行、艺术院校、文化报刊等单位联办。欢迎来电来函联系专版事宜,电话:010-88685181

  “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 征稿通知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歌颂中国共产党近一个世纪以来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进一步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主旋律,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特举办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

  一、主办单位:新华书画院、《新华书画》杂志社

  协办单位:香港《大公报》社

  承办单位:北京军盛昊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二、主办单位简介:

  新华书画院由已故新华社原社长穆青先生于1989年3月创办。历任院长:第一任院长穆青; 第二任院长是新华社原副社长张宝顺(现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现任院长是新华社原副社长何东君。书画院领导成员:总顾问:曾涛。名誉顾问:吴作人、刘海粟、李可染。艺术顾问:(排名不分先后)37人,启功、黄胄、董寿平、吴冠中、关山月、陆俨少等。特聘院外画师:252人。

  《新华书画》杂志是新华书画院内部交流的纯书画类刊物,于2009年1月创刊,为双月刊。详情请登陆新华书画官方网站:www.bjxhsh.com。

  三、展览组委会:

  总顾问:孙家正(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文联主席)

  顾 问:(排名不分先后)

  周克玉、洪虎、李重庵、刘书田、宗顺留、靳尚谊、冯远、刘大为、张海、杨晓阳、李铎、赵长青、潘公凯、范迪安、何家英、张立辰、薛永年、朱乃正、张道兴

  主 任:何东君  

  执行主任:王延年      

  副主任:武春河、李治元

  秘书长:刘子贤

  执行秘书长:刘存惠  

  副秘书长:魏斗、张永金、李菲

  四、专家评委

  特邀中国美协、书协专家及全国著名书画家、评论家组成。

  五、征稿对象

  1.诚邀全国国画家、从事中国画创作的美术院校师生及爱好者积极参展。

  2.诚邀共和国将军及领导创作书法作品积极参展(作品参展不参评)。 

  六、征稿内容

  贯彻本次大展的宗旨,展现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历经南湖会议、南昌起义、长征,直至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至今九十年来我党取得的伟大成就,希望广大书画家履行时代使命,创作出正确反映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年来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英雄人物、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及描绘祖国壮丽山河、美好生活的优秀作品。作品力求艺术精湛,实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

  七、作品要求

  中国画作品规格6尺以上(特邀作品除外),横竖不限(题材见征稿内容)。作品由大展组委会统一装裱。

  八、参赛办法

  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作品题目、姓名(以身份证为准,禁用笔名、化名)、职务、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件作品需如实填写《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寄送登记表》。并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初评未入围作品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所有作品照片需在2011年5月31日前(含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寄达大展组委会指定地点。

  此次大展不收取参展、评审、装裱、退稿等费用。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寄送件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大展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九、展出日期、地点

  2011年7月中旬,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其他城市展出日期另行通知。

  十、颁奖日期、地点

  2011年7月中旬,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

  十一、展出规模

  本次大展预计展出入选作品220件。

  十二、回馈方式

  1. 获奖者将由大展组委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奖金。

  2. 入选作品将收录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大型画册中。

  3. 获奖者名单将安排在《美术报》、《中国书画报》、《美术》杂志、《新华书画》杂志、新华网、新华书画官方网站、中国艺术家联盟等网站上公布。

  4. 获奖作品将安排在中国国际广播电视网络台环球奇观频道展播。

  5. 获奖者将被聘为新华书画院特聘画师,参加新华书画院、《新华书画》杂志社定期举办的活动。

  6. 获奖作品将在北京、上海、重庆、香港巡回展出,历时半年。巡展期间将会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展出活动,部分获奖作品将参加在香港举行的大型慈善拍卖及公益捐赠活动。

  7. 奖金设置:金奖6名,每人奖金9万元;银奖10名,每人奖金5万元;铜奖15名,每人奖金3万元;优秀奖100名,每人奖金1万元。

  十三、寄稿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01—1 新华书画院,收件人: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组委会。邮编:100031

  大赛邮箱:xhshdzs@163.com  

  联系电话:010-63073598,010-63072391 

  传真:010-63072391   联系人:李然

  电话:15652519623,18210482096,

  18910119549

  画展详细信息可登录新华书画官方网站www.bjxhsh.com查看。

作品编号(勿填)       

姓 名: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 话:    作品尺寸

         

       高  ㎝×宽  ㎝

作品名称:      

  请用正楷清晰填写,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组委会

  2011年2月22日

  附件 “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寄送件登记表(复印有效) 

  各区域经销商、零售商名单一经确定,中国宣纸集团公司将及时公布,敬请关注!更多详情,请访问公司官网:www.hongxingxuanpaper.com.cn。

城市  单 位

北京  荣宝斋

  中国书店北京安徽四宝堂商店

上海  上海朵云轩

天津  天津杨柳青画社

杭州  杭州西泠印社

  一级直供店(在其店面内开展零售业务):

代理区域   总代理商           代理区域  总代理商             代理区域     总代理商

北 京     北京汇墨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河 北    石家庄石竹斋文房四宝店      上 海       上海财利文化用品经营部

天 津     天津市草本堂工艺美术品商行  豫、晋   郑州徽宝轩            鄂、湘      武汉安徽四宝堂

黑、吉、辽  沈阳市徽宣堂书画社      安 徽    中国宣纸集团公司销售部      江 西       南昌安徽四宝堂

甘、青、宁  兰州徽宝斋          江 苏    南京文物公司十竹斋        闽、台      福州东方书画社

山 东     济南安徽四宝堂        浙 江    浙江浣花斋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粤、港、澳、琼  广州比玉堂

  2010年12月24日,中国宣纸集团公司国内销售会议在宣纸之乡泾县隆重召开,近20家全国知名的文房四宝经营企业参加会议并签约成为“红星牌”产品区域总代理商。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区域总代理商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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