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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1版:鉴藏

国家文物局明确:

中国流失文物不得随意拍卖

  本报讯 崔艳 近日,国家文物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全国文物拍卖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会议肯定了近年来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取得的长足发展,但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国的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在发展方式、自身定位以及社会责任、法律意识等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和亟待完善的方面,这其中有企业自身的问题,有社会经济整体环境的问题,也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主管部门管理服务不到位的问题,需要各有关部门认真面对和加以解决。

  与会代表对当前文物拍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文物拍卖标的备案复核程序、文物拍卖标的审核范围和重点、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认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明确的解决思路和措施。

  

  ■九类物品不得随意拍卖

  严格确定文物拍卖标的审核重点。会议重申以下文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或应严格审核:①出土(水)文物;②以出土(水)文物名义宣传的复仿制品;③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附属构件;④国有文物购销经营单位收藏的珍贵文物;⑤损害国家利益或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物品;⑥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⑦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民族利益的物品;⑧涉嫌丑化国家形象及政治人物的非主流艺术品;⑨带有黄色暴力等内容的物品等。 国家文物局强调,各地在审核中,对于拍卖标的中涉嫌掠夺文物的必须提出明确的撤拍要求。

  此外,国家文物局还表示,相关文物部门要重视文物拍卖标的审核范围。不仅包括1949年之前的艺术品、美术品、图书、文献资料以及各类代表性实物,1949年之后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实物、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特别是有关现当代艺术品也应加强审核。

  

  ■认真治理文物拍卖企业“知假拍假”

  近年来,在暴利的驱使下,文物制假售假行为盛行,个别文物拍卖企业甚至“知假拍假”,社会反映强烈。对此,会议认为,文物部门要认真反思以往拍卖标的审核“管真不管假”的不正确认识和做法,要进一步认识拍卖标的审核工作对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积极作用。通过拍卖标的审核工作,从制度上完善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各项规范。同时,应对拍卖企业宣传及拍卖图录印刷加强管理,制定相关规范标准。此外,还要加强文物拍卖管理队伍建设和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培养。针对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管理机构薄弱和人员缺乏的现状,切实加强机构和人员建设;进一步加强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培养工作,扩大培训考核的范围,增加考核科目;不断完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稳步扩大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聘用试点范围。

  

  ■加强文物网络交易监管

  随着近年来国内艺术品收藏市场的繁荣,从事文物网络交易的网站也开始越来越多。据国家文物局统计,目前从事文物销售和拍卖的网站有200多家,其中比较知名的就有80余家。2010年中国通过网络交易成交的文物艺术品超过100万件(套),交易金额高达10多亿元。但是由于缺乏监管,原本被限制交易的文物,在网上屡屡成交,甚至被转手倒卖到国外,原本是属于国有、被禁止交易的出土文物、被盗文物和珍贵文物,损失难以估量。

  对此,与会代表呼吁要加强对文物网络交易活动的监管,对现有涉及文物经营的网站进行评估,制定相关规范政策,逐步建立网络文物经营准入和网络交易文物审核的制度。


美术报 鉴藏 00031 中国流失文物不得随意拍卖 2011-03-05 nw.D1000FFN_20110305_6-00031 2 2011年03月05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