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传承
从此有法可依 ■本报记者 唐晓伟
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真正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把文化领域立法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记者连线采访了一批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相关专家、学者。对于《非遗法》,不少传承人还尚未获知这一消息。该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裘国樑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是我们国家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职能单位,我们将以国家的非遗保护法为依据,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力度,以高度的自觉,按照真实性、整体性、传承性的总体要求科学保护。”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泥人宓”之称的宓风光告诉记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还是技艺的传承,必须后继有人。”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指出,今后将继续彰显代表性传承人的重要地位,加大对传承活动的扶持力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有人。作为非遗传承基地,徳和根艺美术馆张德和表示,“要积极做好宣传推介工作,让更多人提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才不会使传统文化遭到肆意的破坏,以致流失、消亡。创作交流基地将开展更多的学习交流活动,培养新的继承人。”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南通蓝印花布印染技艺传承人吴元新在得知《非遗法》出台后,心里备感温暖,“非遗影响不断扩大,整个社会地位也会有提高。这样,愿意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也会多起来,这些手工艺也就能一代一代传承下去。”“学校和社会会有不一样的分工,”中国美术学院教授郑巨欣谈到,“关键是领会法律条文的精神,并进一步解读专业内涵,把它渗入到教育、教学中去,让今天的学生理解保护的方法和意义,法律出台最终还是唤醒大家自觉和科学的保护意识。”(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