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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中华杯”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全国国画大展征稿通知

  1911年10月10日,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一举推翻了满清王朝,从此结束了2000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在中国革命史上写下了光辉篇章。为感悟革命精神,缅怀革命英烈,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特隆重推出第八届”中华杯”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全国国画大展。

  一、主办单位:河南名家书画艺术研究学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文联美协、北京中华书画艺术研究院

  二、评 委 会:特聘中国美协评审专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三、征稿内容:中国画(山水、人物、花鸟)。

  四、特邀对象:中国美协历届理事和中国美协会员。

  五、征稿对象:海内外中国画爱好者,年龄不限。

  六、设奖等级:1、特等奖2名,每名奖6000元、“国画名家”金匾一块、画集2册;2、金奖8名,每名奖1000元、画集1册;3、银奖90名,每名奖纪念辛亥革命奖章1枚、《书画名家》1份;4、铜奖100名、创新奖若干名、每名赠“书画名家”1份。

  七、展出规模:国画作品100件(暨获银奖以上作品)。

  八、展出时间:2011年9月1—30日期间。

  九、展出地址:深圳美术馆(备用:香港中华艺术中心、深圳富丽华展厅)。

  十、征稿要求:1.来稿作品免收报名、评审、出版、展览费用;2.每人限寄国画作品1-3件,反复投稿者请署名一致,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清楚真实姓名、年龄、地址、电话、邮编、身份证号码等;3.作品规格4-6尺宣纸或8尺对开,横竖不限,作品过大者请先与组委会联系签邮;4.来稿作品所有权归“大展”组委会;5.特邀作品免初审,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特邀”字样,并附中国美协理事或中国美协会员证复印件1份;6.来稿请通过邮政挂号或特快专递寄达,并附一份个人简历(打印件)。

  十一、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评选在2011年6月完成。 凡来稿作者应视为同意并遵守“大展”各项规定和要求。

  “大展”期间将组织获奖作者在深圳召开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国画笔会、国画创作理论研讨会;邀请广东及海外企业家和经销商参加,组织与商家签约;考察深圳书画市场,参观中山市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大展”开幕式上,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奖金或奖品;整个活动将制作光盘,获银奖以上作者每人赠送一套 。 在深圳或香港期间将邀请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对活动实施舆论监督和跟踪报道。

  十二、出版发行:初评出来的铜奖以上作品入编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中国书画名家精品集,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发行。

  组委会设在:(450008)郑州市经三路33号,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全国国画大展组委会

  收件人:青晓梅 段小令

  咨询热线:0371-65785545  65785892

  大赛法律顾问:李德琪律师(执行证号:1615985A0094)

  

  201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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