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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民族情”全国书画艺术大赛征稿启事

联办:中国书画家协会 中国艺术家协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珠湖书画艺术交流有限公司

  China art weekly

  2011年4月9日

  责任编辑:韩晋宇

  版式企划:韩晋宇

  责任校对:舍 予

  广 告

  6

  电话:0571-85310359 E—mailmsb@zjnews.com.cn

  一、评委会 

  大赛将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和谐发展、艺术第一”的宗旨,对所有投稿进行初评、复评、终评。 

  二、征稿对象 

  海内外书法家、画家、书画爱好者,年龄不限。 

  三、参赛项目 

  1.书法(含篆刻、硬笔)  2 .美术(含中国画、油画、素描、装饰画、工笔画、漫画、版画、剪纸、水彩画)。 

  四、作品尺幅及要求 

  1.书法、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4尺整张,国画作品一律横式,内容健康向上,尤欢迎赞美祖国山河、民族和谐、人民幸福的佳作,勿需装裱。篆刻作品 2 方印拓,请自行粘贴好,同时邮寄一枚印章原件。油画可寄作品照片评选。 

  2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作品名称。另附个人简历一份。 信封左下角注明“第五届民族情”字样。

  五、投稿要求 

  1.投稿时每件作品需汇参评费 30 元,海外每件 30 美元,汶川、盈江、玉树灾区投稿作者免参评费。参评费请勿在作品中夹寄,以免丢失,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汇款人姓名、地址必须与署名保持一致,以便统计。 

  2.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书复印件免交参评费且免初评。 

  六、待遇及作品归属 

  1.本次大赛拟设金奖50名,银奖 150 名,铜奖 250 名,全国拟入选作品 450 件,凡入选者具备加入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等资格。所有获奖入选作者由大赛组委会及联办单位免费颁发精致获奖证书。获奖精品作品将结集成册《中国书画名家大典》第十部。凡组织5人以上非会员参赛且交齐参评费的,免费赠送组织者《中国书画名家大典》一册。

  2.限于人力,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大赛组委会。 

  七、截稿日期:2011年 6月 30 日 ,以当地邮戳为准,7月中旬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专业媒体公布。 

  八、收稿及汇款地点 

  1.内地书画家投稿汇款地址:

  地址:江苏南京市江东门邮局 3628 信箱  

  收款(稿)人:第五届“民族情”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组委会  邮编 210036 

  电话:025 — 86470852 82058472 

  传真:025 — 86470852

  E-mail:chinashjxh@163.com

  海外书画家投稿汇款地址(内地书画家请不要投稿此地址):

  香港九龙尖沙咀加拿芬道20号加拿芬广场10字楼1006室中国书画家协会  Unit 1006,10/F,Carnarvon Plaza,20 Carnarvon Road,Tsimshatsui,Kowloon,HongKong.

  九、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约定。

  第五届“民族情”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组委会

  教育部中国教育报刊社 中国老摄影家协会主办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协办

  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活动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在成功举办历届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基础上,在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全国少工委等有关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已成功地举办了九届,受到了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关注,已成为我国艺术教育领域中较高规格的活动之一。由教育部中国教育报刊社、中国老摄影家协会主办,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协办,北京静鹤斋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承办的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活动现面向全国征稿,评选活动将继续按历届程序进行。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稿对象及范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学生和从事美术教育工作的老师和美术爱好者。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内容:题材不限,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气息。作品临摹、创作均可。

  2.征稿类别:

  (1)美术类:国画、油画、水粉、素描、水彩、剪纸、儿童画、版画、手工艺品及雕塑等;

  (2)书法类:含书法及硬笔书法(草、篆书请附释文于作品背面),书法规格不超过5尺宣,硬笔书法不小于16开纸;

  (3)摄影类: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规格5-12寸)。

  3.所有来稿,每人只限一幅作品。请参赛者正楷填写作品标签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进行参评。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

  三、奖项设置:

  1.集体组:先进艺教集体(若干名); 

  2.园丁组: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

  3.学生组: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 

  四、评选程序:

  评委办将严格按照三审制度,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对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复评后的作品,进入入选行列,同时寄发《入选通知书》和《入选登记表》。由入选者如实填写《入选登记表》后寄回。评委办将根据《入选登记表》中的实际情况,将所有入选作品进行汇总,由专家组进行终评,评出金、银、铜奖。未获得前三名奖项的入选作品,将被评为优秀奖以示鼓励。评委办将根据单位所投的作品的综合水平及组织工作等综合情况,评定“先进艺教单位”并颁发证书。对在此次活动组织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将颁发组织奖证书。学生作品获得金、银、铜奖的辅导老师将颁发辅导奖证书。参赛单位和个人在寄出稿件1个月后,如没有收到回复,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五、征稿日期:从即日起至5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相关活动安排:

  1.为配合本次活动,组委会将编辑《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选集》大型画册,组委会将部分优秀作品收录其中。

  2.此次活动将获奖作品纳入“全国中小学优秀美术作品巡展”中。 

  3.活动结束后拟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大会。

  4.评选活动相关收费项目,均在不影响评选的前提下,按各自实际情况,实行自出经费、自愿参加方式进行,详情可来电咨询或登入官方网站:www.qgzxxmspxhd.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慈云寺邮局051信箱 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组委会 收

  邮政编码:100025 咨询电话:010-85529869

  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作品标签(可复印或复制)

作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辅导老师            

作品类别    作品名称                        投稿组别      

通讯地址                                组织老师      

邮  编     联系电话  (含区号)                  校  长       

备 注                                           

  请将以上内容正楷书写清楚,粘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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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术报》合订本     价格

  2002年3、4季度    每季20元

  2008年2、3、4季度  每季45元

  2009年1、2、3、4季度  每季50元

  2010年1、2、3季度     每季50元

  画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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