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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版:鉴藏

——私人洽购

  所谓拍卖会后的私人洽购,实际上是给流拍艺术品的第二次交易机会。基于种种原因无法在拍卖现场举牌的买家,会在流拍后的私人洽购中获得较好的议价机会,在这一过程中拍卖公司是否扮演第三方中介角色尚不可知。内地《拍卖法》严禁拍卖公司私下充当中介的行为,香港地区拍卖公司目前参照欧美商业法,因此比较灵活。相关人士对此表示,在业内这是一种比公开拍卖更符合艺术品真实价值的交易方式,但一切必须在拍卖结束后,而且一般不会对外宣布,除非是像“锦鸡花石”那样的超级艺术品。不过更多人士认为,所谓私人洽购本身就应秘而不宣,此次将私人洽购成交价公开,有包装炒作之嫌。某知名拍卖公司高管表示,如客户在拍卖会上准备不足,或者由于其他人未举牌而发生羊群效应,事后又希望对流拍艺术品拥有足够的议价权,很可能由拍卖公司牵线,促成两方合作。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员、资深拍卖师季涛对此则表示,在内地,拍卖公司登记过的艺术品必须上拍,不能私下交易,否则就超出了其经营范围。


美术报 鉴藏 00053 ——私人洽购 2011-04-16 nw.D1000FFN_20110416_6-00053 2 2011年04月16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