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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红色经典·回望

2011年度全国中小学生美术书法作品评选活动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基础美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在成功举办历届年度全国中小学生美术书法作品评选活动基础上,在各级有关单位及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每年都会成功举办年度评选,并受到了教育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关注,已成为我国艺术教育领域中较高规格的活动之一。由中国艺术教育联合会、中国书画艺术院、中天华视(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11年度全国中小学生美术书法作品评选活动现面向全国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稿对象及范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全国各培训班的学生。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内容:题材不限,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气息。作品临摹、创作均可。

  2、征稿类别:

  ①美术类:国画、油画、水粉、素描、水彩、剪纸、儿童画、版画、手工艺品及雕塑等;

  ②书法类:含毛笔书法及硬笔书法(草、篆书请附释文于作品背面),书法规格不超过4尺宣,硬笔书法不小于A4打印纸;

  ③摄影类: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规格10-12寸)。

  3、参评作品必须是原作。参评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出版、摄影、宣传、展览、处置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三、奖项设置:

  1、集体组:2011年度中国美术教育先进学校、2011年度全国先进艺教集体(若干名);

  2、园丁组:设2011年度美术教育辅导奖、2011年度全国美术教育先进个人、2011年度全国美术教育模范教师(若干名);

  3、学生组: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

  四、评选程序:

  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由专家组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逐一评审。评出特等奖、金、银、铜奖。未获得前四名奖项的入选作品,将被评为优秀奖以示鼓励。评审后对所有来稿作者寄发《获奖通知书》、《喜报》。获奖作者授予“中艺书画之星”荣誉称号,届时均统一颁发证书、奖章。凡获奖作者均可申请加入中国书画艺术院青少儿艺术委员会会员。评委办将根据参评单位所组织的参评作品的综合水平及组织工作等综合情况,评定“2011年度中国美术教育先进学校”、“2011年度全国先进艺教集体”。对在此次活动组织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将颁发组织奖证书。根据学生作品获奖综合情况,辅导老师将授予“2011年度美术教育辅导奖”、“2011年度全国美术教育先进个人”、“2011年度全国美术教育模范教师”(详情参照中国书画艺术院官方网站关于“2011年度全国美术教育先进学校”及“2011年度全国美术教育模范教师”评选活动通知)。参赛单位和个人在寄出稿件1个月后,如没有收到回复,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学生获奖证书及奖章将在收到稿件一个月后分批次下发。所有获奖作者均可申请以自己作品或头像制作全国统一发行的个性化纪念邮票或者明信片。

  五、参赛细则:

  1、请用钢笔正楷字体填写作品参赛卡,统一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参赛卡一律由老师正楷书写或打印,以确保参赛信息准确无误;由参赛卡填写不完整、字迹潦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集体组织参评,请用钢笔正楷认真填写或打印“参评作品登统表”,参评作品序号应与登记卡上序号一致。“登统表”“登记卡” 请在中国书画艺术院官方网站网上下载打印。

  3、将作品平展地夹入纸板箱中间封好寄送为宜。“登统表”与“参评作品”放在一起同寄。请注明“2011作品评选”字样。

  4、每幅参评作品收取联通、报名、证书、奖章费用共计35元,港澳台以美元计。请组织老师以每人5元邮寄费自行扣除,每人最多限交1-2件作品,只选其中1件最高奖计奖,稿件中切勿夹带现金,丢失自负。

  5、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6、请有关教师单独组织、辅导参赛作品参加本次全国性大型评选活动。两人共同组织、辅导参评作品者,只为第一名序指导教师计组织奖或辅导奖。

  7、本着集体、个人自愿参加评选的原则开展活动,望各学校积极做好组织工作。

  8、为方便核对和避免差错,请参评同学将自己的姓名认真写在参评作品正面适宜位置。

  六、征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相关活动安排:

  1、为配合本次活动,组委会将编辑出版《2011年度全国中小学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选集》大型画册,部分获奖作品将收录其中。

  2、此次活动将获奖作品纳入“全国中小学生优秀美术作品巡展”中。

  3、活动结束后拟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大会。

  4、评选活动相关收费项目,均在不影响评选的前提下,按各自实际情况,实行自出经费、自愿参加方式进行,详情可来电咨询。

  八、通知下发方式及稿件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市102218信箱96分箱 “2011年度作品评选活动组委会” 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102218

  款项统一寄至:北京市102218信箱96分箱中国书画艺术院财务部收

  咨询电话:010-58608041 59684680 59684681 59684682 59684683

  传 真:010-58608171

  2011年度全国中小学生

  美术书法作品评选

  组织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

  *所有参评学校可分批次组织参评作品,组委会将分批次下发获奖通知、喜报、荣誉证书、奖章,同一组织教师或辅导教师的学生人数将累计。

  *活动详细信息可参见中国书画艺术院官方网站。

  *本次活动将由中国书画艺术院官方网站及书画天下官方网站全程跟踪报道。

  *请严格按照本活动要求执行,因个人行为出现失误其后果自负,其他事项请来电咨询。

  *为防止稿件丢失,请统一用邮政快递EMS邮寄,否则稿件丢失责任自负。

  *获奖证书和奖章将统一用速递到付费方式或邮政包裹发送,因地址不详或电话号码错误等原因未签收退回者将不予补发,后果自负。

  详情请登录:中国书画艺术院官方网站 www.zgshysy.com

  书画天下官方网站 www.shtxw.com

2011年度全国中小学生美术书法作品评选参赛卡

(本参赛卡复印有效)

作者姓名性

别年

龄作品名称参赛单位辅导教师电话手机回邮地址邮编收件人


美术报 红色经典·回望 00010 2011年度全国中小学生美术书法作品评选活动通知 2011-07-02 美术报2011-07-0200027;美术报2011-07-0200031;美术报2011-07-0200032 2 2011年07月0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