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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评论

米老鼠们的衍生品

■林木

  画家范曾状告郭庆祥名誉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郭庆祥侵权,向原告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同时法院驳回了范曾对发表文章的媒体“承担侵权责任的请求”。

  这桩案件的核心问题是“流水线”作业的问题,而且有照片为证。范曾的画室墙壁上,一溜排着若干张等待流水线作业的作品,每张作品皆大同小异,因作画过程之干湿程度不一,为节省时间计,就排成一线依次作业。这当然有点像民间作坊生产产品。名画家本来应个性一些,有感而作,却也采取作坊生产方式操作,让人有点意外。但画家怎么画是人家自己的事,作坊怎么样?又没有犯法!郭庆祥要去说三道四,反而弄出个法律案件了。流水线作画的核心是卖钱,画得多才能卖得多。但是,人家好歹每张都是亲自在画,张张都是原作。如果范曾早知道有一种比这更快更省事、赚钱也更多的好办法,肯定不会去流水线作业,郭庆祥也不会去损害范曾的精神,今天我们也不会看到这场官司了。

  这个好办法就是丝网版复制作品。最近参观某画廊,看到如吴冠中一类的不少名画家的作品,一摞摞地堆在画廊卖。每一幅国画或油画原作,都被以丝网版画的方式复制成与原作同样尺寸的丝网版作品,且每一幅都有作者的亲笔签名,并编有编号。这些都是版画家的做法。照版画的规矩,版画制作也不能无休止地印,一张版一次印多少张有个定数,然后每张都编号。例如一版只印100张,那么就是1/100,2/100,3/100……100/100。编号是作者亲笔写。当然,每张也都有作者的签名,一般用铅笔。还有这样签完后,每张都是原作。但版画因为原作过多,加之编号的真实性又全凭画家的“觉悟”,在碰到信誉度有问题的时候,要拿现钱去买“觉悟”是成问题的。所以,版画的画价很难上去。

  屋漏又遇连日雨。版画家自己的日子都不好过,现在自己的领地又遭入侵。这个入侵者,就是那些在国画、油画和“当代艺术”中出了名的腕儿们。这些人个个大名鼎鼎,把自己的作品交丝网版技工,制作成丝网版画后,也学版画家的样儿,亲笔签名,亲笔编号,俨然——不,本就是一张张丝网版原作了。因为版画最基本的特性就是复制。你凭什么说这不是原作呢?不仅有作者的亲笔签名,而且一些国画作品,你凑近端详半天,也不一定弄得清楚它是国画原作或是丝网版复制品!况且,它真的就是丝网版画原作。这些原作,少则几万,多则一二十万。本来这倒也好说,但问题也来了:印数太多了!我看了编号,每一幅作品的印数都在500张!展厅现场这类作品就多得数不过来。十年前我就看到这种做法,那时画廊卖这种作品时标明是“复制品”,尽管也有亲笔签名,吴冠中当时这种复制品不过一两千元。如果今天大腕儿们的丝网版画原作能卖出去,可想而知要赚多少钱!这还只是拿一张作品去制作成500张!如果是10张、100张、500张作品去制作……那该是多少多少的钱啊!你说范曾冤不冤?劳神费心流水线上苦力般辛苦工作,还落到这样!

  当然,受到伤害的还不只是范曾,版画界受到的冲击更大。本来版画界市场效果有限,版画家们也就相对的不太管市场,一心做自己的版画,使得版画界还保持着一个相对纯粹的状态。现在不同了,在其他画种混出名了的大腕儿,一个个又都到版画界来当版画家了。尽管人家也不想到版画界来抢饭碗,但冲击是客观存在的:这种丝网版画还该不该算版画?以后的版画展该怎么办?让大腕儿的版画也进来?不太容易出大名的版画家,是不是也该先去国画、油画、“当代艺术”里混出个样儿来,再回到版画界?当然,还不只版画,一些大腕把自己的符号化的艺术再找雕匠弄成自己署名的雕塑艺术,价钱也卖过雕塑家。这让我不由得想到参观洛杉矶迪斯尼时商店里无数米老鼠唐老鸭们的衍生品……


美术报 评论 00011 米老鼠们的衍生品 2011-07-16 美术报2011-07-1600011 2 2011年07月16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