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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鉴藏

艺术品“假拍”盛行,
谁之过?

■刘晓丹

  “假拍”历来被看作艺术品市场的乱象之一,而很多人又将“假拍”归咎于拍卖公司的道德操守,事实并非如此。

  美国经济学家赫舒拉发在其《价格理论及其应用》一书中讲解“效用”时,引用了进化论观点:所有生物的体型及其行为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自然界迫使每种生物在与其他生物竞争时,争取生存成功率的最大化。比如鸟类的高超视觉、蝙蝠的高超听力,并非它们自己的设计,而是自然界适者生存法则选择的结果。同样,人类的行为偏好也并非自己刻意为之,而是社会生存环境的选择。

  拍卖公司采取的经营方式,同样如此。

  作为企业的拍卖公司,必以营利为目标,“假拍”如何让它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呢?拍卖公司的主营收入是佣金,它一般会向买卖双方(买受人和委托人)分别收取落槌价10%左右的佣金,其实际盈利额完全取决于成交额的多寡。成交额不仅是提取佣金的基数,还会作为企业实力的标志,被客户看重。成交额越大,说明企业的实力越强、拍卖成功的可能性越大,越能吸引委托人和买家进场,越能提高其收益。这样,拍卖公司便有了夸大成交额的冲动。

  那么,拍卖公司虚报成交额是否存在风险呢?

  风险之一,是可能增加纳税额。按现行税法,拍卖公司需缴纳营业额5%的营业税。拍卖公司必须仔细权衡,因虚报成交额招揽生意获得的佣金,能否多于多缴的税款。如果拍卖公司已经按真实营业额完税,并不涉嫌偷漏税,虚报成交额与税收征管的脱节,让拍卖公司的税务风险几乎为零。

  拍卖公司虚报成交额的风险之二,如果被客户识破,信誉可能大打折扣。依常理,买卖双方在虚报成交额诱导下入场,是虚假信息的受害者。但事实上,目前活跃在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多是投资者,许多人既是买家也是卖家。在愈演愈烈的大牛行情中,他们不但没有受害、反而得利。

  在演绎多年的“假拍”大戏中,唯一可能吃亏的是不谙行情的跟风者。他们多由股市转战而来,对艺术市场陷阱知之甚少。糟糕的是,在艺术品拍卖行业内,还没有建立及时公布经营情况及数据的制度,相关的监督机制也并不健全,跟风者很容易成为任操盘者宰割的“鱼肉”。

  “假拍”可以继续多久呢?还要看未来的生存环境能否继续让拍卖公司因“假拍”获利。

  据说,一种生活在6000余万年前的食草恐龙,因为食物丰盛越长越大(重达百余吨),后来却由于植物大量消亡而遭遇灭顶之灾。但愿这种悲剧不要在“假拍”者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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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7 2119828 2 2011年08月27日 星期六